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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结构化主体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结构化主体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2.2 金融工具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具体金融负债内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
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2.3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如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2.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6.2.5 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2.6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6.2.7 收入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予以确认。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公司作为信托业务受托人取得的信托报酬,包括固定管理费收入和浮动管理费收入。其中,固定管理费收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托人报酬率及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浮动管理费收入,公司会进行重大转回可能性评估,对于收取金额的计算要素均已明确时,确认收入。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折现至其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贷款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原实际利率和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算。
(3)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外的已实现利得或损失。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在内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6.2.8 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6.2.9 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金融工具,分类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3)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2)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无重要的会计差错更正。
6.3 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与国盛金控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业绩承诺事项存在争议,在以前年度报告中已详细披露了相关过程。公司秉承审慎原则,在以前年度已根据该争议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估计,并据此确认了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国盛金控就本公司与其之间的业绩承诺事项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南昌仲裁委于2022年4月21日受理(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由于仲裁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就该事项对公司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收益作出准确的预估。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选聘专业代理律所,全力应对仲裁事项,维护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 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分类标准,本年度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情况是: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按净值计算,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投资等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为用于融资质押的股票,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5)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 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权益处理信托事务。
(6)信托赔偿准备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报告期期末余额14,829.28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管理信托赔偿准备金,由于亏损无需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未使用该准备金。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2 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 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贷款事项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款。
(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无逾期不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合并报告层面期初未分配利润-31.20亿元,报告期内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增4.99亿元,净亏损0.79亿元,冲回一般风险准备1,055.92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告层面未分配利润为-26.90亿元。报告期亏损主要是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及对历史逾期风险项目减值所致。
7.2 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原董事黄旭斌、李尚荣辞任。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李楠,李楠董事任职资格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江西银保监局核准。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聘任李楠担任公司总裁,李楠总裁任职资格于2021年4月7日取得江西银保监局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聘任陈健担任副总裁,陈健副总裁任职资格于2021年7月13日取得江西银保监局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聘任王小涛担任首席风险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原副总裁曾海解除劳动合同,其不再担任公司高管。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债权清收,其中诉讼未决项目3起;公司固有业务项下未决重大诉讼案件1起。
8.4.2 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债权清收,其中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3起;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固有业务项下重大诉讼案件1起。
8.4.3 本报告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 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裁曾海被有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涉事项均发生于原中江信托及以前时期。
8.6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江西银保监局对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公司高度重视此次现场检查及整改工作,按照监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问题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展。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行动整改到位,对于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从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内控合规建设。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2021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56版。
8.8 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相关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控股股东通知,获悉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被冻结。上述相关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被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影响情况。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未发现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有违法、违纪及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