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为回购的16,09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截至2022年6月29日,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在减持期限届满或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应当停止减持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6,09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减持所得资金总额(减持成交金额)为113,356,071.80元,减持的最高价为7.94元/股、最低价为5.03元/股、减持均价为7.04元/股。原回购均价为6.06元/股(未剔除各项费用)。
本次减持与公司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减持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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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6,92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6%,用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该笔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涉及损益,其价差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公司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开展各项业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敏感期内减持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日减持的数量未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自公司开始实施减持计划之日起,单日最高减持股份数量为3,004,000股(2022年1月13日)。减持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8日)日均成交量为12,162,483股,每日减持的数量未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3,040,620股)。
3、公司减持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的委托;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由于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减持已回购股份2,694,235股,减持均价为5.08元/股,上述已回购股份转让时间超出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后三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其他交易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和本次减持计划的既定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3,01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最高成交价为6.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5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199,979,156.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三、已回购股份处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调整为“回购股份的51.25%,即1,692万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其余部分用于出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一)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1,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已回购股份减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为回购的16,09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6,09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减持所得资金总额(减持成交金额)为113,356,071.80元,减持的最高价为7.94元/股、最低价为5.03元/股、减持均价为7.04元/股。原回购均价为6.06元/股(未剔除各项费用)。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处理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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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由于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完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1,692万股,转让价格为 3.63 元/股;于2022年6月29日减持已回购股份2,694,235股,减持均价为5.08元/股;上述两笔已回购股份转让时间超出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后三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2年06月3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1、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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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亚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
2020年11月02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78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16,420,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合计为17,300,000股。
亚厦控股于2022年06月30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部分购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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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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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