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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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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2-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4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股数相应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监事刘虎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84%;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3,500股,高管黄素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调整为 36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20%,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89,6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6月30日披露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2022年6月28日收盘,高管黄素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5%,累计减持数量已达到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截至2022年6月30日收盘,监事刘虎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1 %,高管黄素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3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4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潘正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0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高管潘正良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1%,占其持有股份的25%。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2年7月25日至 2023 年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1月3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高管潘正良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高管潘正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潘正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潘正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4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及高管王建新直接持有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为396,000 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5月24日披露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2022年5月23日收盘,公司董事及高管王建新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 股,公司于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股数相应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及高管王建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调整为547,400 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收盘,公司董事及高管王建新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7,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8%,累计减持数量已达到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王建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王建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王建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