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一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 6,506,65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给刘一苇先生。
2、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6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一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刘一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6,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成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告中计算股份比例时,均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2022年7月1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126,270,724股为计算依据。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于2022年7月2日与刘一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6,506,655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刘一苇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5.1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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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协议签约主体
公司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752988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 9 月 19 日
股权结构:刘铁峰先生为公司100%控股股东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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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刘一苇
2、协议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交易方案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0,645,2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9%,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15%的股份即6,506,655股转让给刘一苇先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2.74%即 8.1 元/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交易对价10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刘一苇)》。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四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
股票代码:300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2年7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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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752988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 9 月 19 日
股权结构:刘铁峰先生为公司100%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0,645,28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19%, 通过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4,8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80%,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和受让方刘一苇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考 虑而进行协议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 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0,645,28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1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4,138,6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04%。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 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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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协议签约主体
公司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752988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 9 月 19 日
股权结构:刘铁峰先生为公司100%控股股东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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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协议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交易方案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40,645,2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9%,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15%的股份即6,506,655股转让给刘一苇。
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2.74%即 8.1 元/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交易对价10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未附加特殊条件。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4,138,6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04%。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刘一苇先生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由深交所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 进行合规性确认后,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百邦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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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
股票代码:300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一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22年7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0,645,28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19%, 通过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4,8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80%,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和受让方刘一苇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刘铁峰先生和刘一苇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与上市公司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获得上市公司5%的股份,看好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和企业价值,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 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506,65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5%。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 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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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信息披露人刘一苇先生收购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百邦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506,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5%。
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2.74%即 8.1 元/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双方于2022年7月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待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交易对价10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2,703,905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万叁仟玖佰零五元整)。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未附加特殊条件。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将持有上市公司6,506,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5%。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刘一苇先生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由深交所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 进行合规性确认后,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百邦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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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