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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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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邬丽娅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邬丽娅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邬丽娅女士个人简历

邬丽娅,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北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学历,南京理工大学弹药工程研究生课程结业,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军品技术中心标准化室副主任,2006年9月至2019年7月,历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邬丽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4%股份。邬丽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0日

至2022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7月18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7月1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联系人:王凤茹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传真号码:027-87401159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第二届董事、监事,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决议提名熊友辉先生、刘志强先生、董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友辉先生、刘志强先生、董宇女士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熊友辉先生、刘志强先生、董宇女士的个人简历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决议提名颜莉女士、许贤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颜莉女士、许贤泽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颜莉女士、许贤泽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颜莉女士、许贤泽先生的个人简历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二。

公司将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3名非独立董事与2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决议提名石平静先生、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石平静先生、何涛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石平静先生、何涛先生的个人简历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邬丽娅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将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此次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熊友辉先生个人简历

熊友辉,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2000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自2009年7月至今,担任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4月至今,担任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0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熊友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2.75%股份,通过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24%股份,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5%股份,通过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6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宇女士为夫妻关系。熊友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志强先生个人简历

刘志强,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专家委员会技术专家。200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03年5月至2019年7月,历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丝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志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丝清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90%股份,通过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77%股份。刘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董宇女士个人简历

董宇,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职员。2017年8月至今,任武汉大山精密炉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董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5%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为夫妻关系。董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颜莉女士个人简历

颜莉,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具有会计专业背景。1994 年6月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颜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许贤泽先生个人简历

许贤泽,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1992年至今任武汉大学教师,2019年5月至今任南京慧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许贤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石平静先生个人简历

石平静,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8年3月历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采购经理、研发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任湖北锐意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平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7%股份,通过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石平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涛先生个人简历

何涛,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6年3月,任武汉诚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200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智感科技监事。现任公司监事、研发部经理。

何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67%股份,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何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