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上午11:00起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上午11:00起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邵风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综合交易条件等因素后,拟向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通明”)出售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88号的工业建设用地一宗以及该宗地块所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基础供电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不可移动的现场资产。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小写:118,000,000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0.93%,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名称: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陈燕飞
注册资本:500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2518719273
主营业务: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电气控制设备的制造、维修和器材销售;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附属设备、空调通风采暖设备、水电设备的安装;管道及非定型设备的制作;建筑材料的销售;机电仪表的安装、调试;顶管排管基础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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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明成立于1996年,实际控制人为朱文通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江苏通明的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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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江苏通明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出售的资产为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88号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该资产的产权证书于2013年取得,产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该土地上所附厂房用于公司数字视讯产品研发、生产、办公经营使用,该项资产中部分厂房近2年一直用于出租,公司周边土地多为工业用地,与公司土地用途一致。根据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公司拟处置所涉及的资产在价值时点2022年5月28日的市场价值为114,650,000.00元。估价财产范围包括不动产号为苏(2020)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591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718平方米,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物面积为68,254.29平方米;配套设施及附属物,不包括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022年3月,南通同洲与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抵押反担保合同》,南通同洲以交易标的进行了抵押。在办理交易标的转让前,需先行解除抵押。除此以外,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保证人):朱蓉
“第一条 转让资产情况
1、房产:乙方位于南通市新胜路188号厂区内,编号:苏(2020)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5913号房产,及其相对应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下水道等60718平方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其中房屋面积约68254.29平方米(详见不动产权属证)。
2、土地使用权:包含上述建筑物约6071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以苏(2020)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5913号不动产权证为准)(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3、附属设施及其他资产:上述建筑物内的基础供电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不可移动的现场资产(不包括生产设施设备等物品),以双方确定的清单为准。
4、相关转让资产的区域范围经双方现场界定及定位,乙方确认上述房产转让前属乙方所有。
第二条 房产及土地、相关股权转让价款
1、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附属物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8000000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各自承担本协议履行中应缴纳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税费等费用。
2、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圆整)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履约保证金转为甲方应履行的支付本协议上述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配合设置完成共管账户并向共管账户支付转让成交总额的30%作为首付款即3540万元(含前期支付300万元);乙方在共管账户收到首付款后5个工作日与甲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之日3240万元划转成功至乙方账户;过户完成之日起3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转入剩余总价款70%即8260万元。
4、为实现本协议目的,甲、乙、丙叁方经协商一致在本协议及本协议补充协议之外,为实现本协议目的而签署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不影响本协议内容,且丙方保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及其母公司深圳同洲公司就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转让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且本协议自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因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未通过本协议未生效的,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任一笔款项达10日及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逾期退还任一笔款项或逾期办理过户达10日及以上的,属于乙方违约。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或违约,否则,亦视为违约,本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应支付的违约金为每日10万元。
3、如因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决定或政策调整等非乙方故意原因造成上述不利影响的,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可选择待上述不利影响消除后继续履行本协议,亦任一方均可选择解除本协议(包括本协议自动终止),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全额退还本协议项下已收取的资产出让价款。”
五、涉及资产转让的其他安排
资产交易过程中,公司将对南通生产基地生产的硬件产品生产模式进行调整,后续逐步调整为以委外生产为主,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可给公司带来较好的资金净流入和一定的处置收益,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资金计划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6月2日收到监事张连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张连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张连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连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连强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监事的职责。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股东吴一萍女士提名,现提议补选林晓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晓梅女士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晓梅女士,199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行长助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福建世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林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职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1日下午15: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8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公司会议室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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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2年7月20日9:00一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层
电 话:0755-26999288、0755-26996000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xiezhisheng@coship.com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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