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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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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及其他相关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5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及其他相关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76号),现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回函称,2021年10月1日至11日,你公司及会计师首先取得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的库存变动数据,通过集中对2021年10月10日环球易购肇庆仓库存数据盘点,倒推验证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库存货与公司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肇庆仓库存数据是一致的。截止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你公司因此认定上述以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涵盖购销存数据)作为核实推算的方案是可以信赖的。

对剩余的0.36亿元海外存货部分,整改小组对海外仓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收发存数据进行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经测试业务系统完整的记录了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整改小组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存货0.36亿元采取信赖业务系统中记载的存货数据。

中喜所在前期公告中表示,你公司未能提供处置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的原始资料,会计师对部分海外仓远程视频监盘发现监盘结果差异较大且无合理解释,会计师对海外仓存货数量进行函证替代程序,未取得满足审计程序要求的回函或其他有效的外部证据,你公司2020年度海外仓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为你公司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形成的重要基础之一。同时你公司在前期公告中披露,环球易购共拥有29个海外仓,4个国内仓。

1?鉴于海外仓对你公司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原值、净值、仓库名称、地理位置、细分品类金额、仓库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补充披露在此期间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环球易购海外仓是否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若否,请说明存在何种障碍导致会计师不安排对海外仓进行现场监盘或视频监盘。

回复:(1)补充披露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原值、净值、仓库名称、地理位置、细分品类金额、仓库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补充披露在此期间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

经整改小组核实,2020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所称的处置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在业务系统中是无记录不存在的库存,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库存金额在2020年末、2021年9月末的金额为0.74亿元、0.36亿元;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情况如下:

上述海外仓2021年1-9月收货金额为9,237.87万元、发货金额为13,111.90万元。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环球易购海外仓是否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若否,请说明存在何种障碍导致会计师不安排对海外仓进行现场监盘或视频监盘。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阶段

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说明公司本次整改工作以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是可以信赖的。2020年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海外仓0.36亿元存货是海外销售业务剩余的尾单库存,其金额较小,达不到重要性水平,并且由于新冠疫情管控政策的原因,故我们对海外仓存货实施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采取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系统测试、期后核查等替代审计程序。

基于我们获得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整改小组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存货0.36亿元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

(2)在2021年年报审计阶段

深圳环球在2021年12月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且已被太原中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不再合并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的合并报表。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仅依靠肇庆仓库存数据业务系统与财务账面的一致,就认定海外仓库存数据业务系统记载的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现实逻辑与执业准则规定,说明仅对业务系统记载的海外仓数据本身进行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而不结合海外仓盘点,是否足以保证业务系统记载的海外仓数据账实相符,相关结论是否符合执业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在2021年年报审计时,由于2021年12月深圳环球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已经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公司不再合并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的合并报表。

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时,首先2020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所称的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在环球易购的业务系统中是无记录不存在的库存,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真实的库存金额在2020年末为0.74亿元,海外仓存货余额占2020年末整个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为24.34%。2021年9月末海外仓库存余额占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为22.93%。

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时,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说明公司本次整改工作中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是可以信赖的。

对剩余的0.36亿元海外存货部分,我们实施的是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由于新冠疫情管控政策的原因,同时考虑到自2020年末以来海外仓库存占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一直未超过25%,故我们对实施海外仓存货实施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采取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系统测试及期后存货结转测试等审计程序,经核查2021年9月海外库存0.36亿元在期后销售结转992.89万元,被物流商留置扣留的存货1,458.72万元,通过实施上述替代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确认2021年9月末海外仓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针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的存货,我们实施的审计方案:对77.07%的存货实施监盘,对22.93%的存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基于我们获得的综合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多项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经会计差错更正后,环球易购2020年末的存货账实一致,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充分适当的,符合审计执业准则规定。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不对环球易购其余3个国内仓(嘉里大通仓、深圳中转仓、珲春仓)安排盘点的原因,补充披露上述国内仓于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金额。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上述国内仓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金额如下:

公司为了节省费用,上述三个国内仓在2021年8月前已经陆续将库存转入肇庆仓统一管理,我们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了监盘,监盘范围包括上述3个国内仓转入的存货。

4、你公司前期公告及报送材料显示,你公司是以业务系统2021年9月30的库存余额进行全面盘点并以该库存数据为起点进行倒推计算的,并未提及对2021年10月10日肇庆仓库存数据进行盘点,且盘点时间显示为2021年10月1日一10月3日(3天),并非你公司本次回函所称的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前后不一的说法予以必要且合理的解释,并再次确认实际盘点情况,保证相关表述的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本次回函所称的盘点时间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是包含确定盘点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后开始的盘点准备、实施、盘点结果核对汇总分析的全部工作时间,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本次回函所称的盘点时间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是包含确定盘点基准日后开始的盘点准备、实施、盘点结果核对汇总分析的全部工作时间,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

问题二、回函称,结合上述库存盘点情况,以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为起点,结合2020年度、2021年1-9月业务系统中业务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12月3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与环球易购2020年财务账面数据是一致的。具体为: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为1.57亿元,实际进货金额0.41亿元,实际销货成本1.88亿元,倒算出2020年12月31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3.04亿元,与环球易购2020年财务账面数据一致。但结合财务账面存货的发生额比对检查分析发现,2020年财务账面核销的存货26.45亿、计入营业成本的17.79亿元在业务系统并没有相应的记录,由此得出相关虚假处置存货的结论。

上述比对检查以及倒推计算使用的库存期间收发数据(包括2021年10月10日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及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均来源于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回函称,该系统内的业务数据都是最原始的业务数据,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由环球易购自行开发,且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升级版本,在系统升级换代后只对以后的业务数据记录,目前使用的系统是2019年6月升级换代的版本。该系统通过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测试和盘点验证,系统代码逻辑正确,运行平稳,真实可靠。

1?鉴于你公司及前任会计师从未披露过该业务系统,请说明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认定该系统数据是最原始的真实业务数据的依据和证据。

回复:环球易购使用的业务系统分为以下子系统:

a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主要功能是收集客户订单、处理客户订单、跟踪订单物流及客户服务等销售前端的业务流程信息化处理。

b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主要功能是处理采购业务流程的管理性功能,包括向供应商发送订单和供应商的订单跟踪等业务功能。

c仓库管理子系统(WMS),主要是对库存商品的收发、上架等仓库基础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2019年6月30日正式上线,主要功能是记录库存商品采购入库时间、单价、数量、供应商名称、采购运费等单笔采购的信息记录,承担库存商品三栏账的辅助记账功能。

abc各子系统与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为:abc各系统记录其初始的购销存业务数据专用模块,同时由环球易购多部门的员工实时录入购销存、款项结算等信息,系统产生的与存货、供应商、客户、物流相关的信息,包括进货单价、数量、金额、运费、结存单价、销售出库结转单价等,会自动保存到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内。

整改小组对该业务系统记录的消费者下单数据、款项收付数据、采购数据、发货数据及仓储数据等环节进行了穿行验证测试,并聘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测评实验室对上述系统的代码、运行环境和运行数据进行测试。通过整改小组的自我检查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数据系统的检测,表明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可以信赖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针对业务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了系统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将业务系统的数据与财务账面数据、函证进行核对,并取得了供应商的申报债权记录,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进行抽查监盘,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综合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真实的可以信赖的。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对业务系统记载的2021年10月10日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进货金额0.41亿元、销货成本1.88亿元)以及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执行了第三方函证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对照审计准则,明确说明是否有必要对供应商、客户进行第三方函证来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销货数据及原始业务单据执行审计程序,以确保该业务系统特别是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的账实相符,说明开展第三方函证工作存在何种障碍。若会计师认为无障碍且无必要,则请说明仅依靠倒轧法首尾两端截止日业务系统与财务数据的相符以及该系统本身的代码逻辑正确,是否足以认定期间存货收发数据的账实相符,进而以此为基础比对得出2020年度存货虚假金额是否充分且符合审计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时,对业务系统中的收货数据和财务账面记录的采购金额核对后,检查收发业务的原始单据和财务凭证进行穿行测试,并将采购数据和应付账款向供应商实施了函证,其中选取10家供应商实施函证的情况如下:

针对会计差错的存货更正事项,我们总体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对2020年期间的采购数据核实时,对应付账款实施了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系统记录的存货收货数据进行核对确认一致。

(2)公司的业务系统包括订单管理子系统、仓库管理子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系统中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我们获取了业务系统中的收发存数据;环球易购业务系统的数据形成,不单纯是公司不同部门和不同流程的员工共同操作业务流程的记录,还包括如亚马逊等海外平台的收货确认(相关收货单据信息流程如下:创建货件-运输中-已配送至亚马逊仓-已登记-已收到,共计检查205万笔,金额共计1.13亿元),在公司的业务系统和海外平台系统中可以检查到清晰的确认信息;我们实施了上述业务流程的系统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3)实施2021年9月30日存货的监盘工作

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存货的盘点工作进行监盘,包括检查公司的盘点计划、盘点人员安排、盘点方法,经盘点2021年9月末财务系统记录的存货金额确认相符。

(4)检查公司的存货倒推记录

公司整改小组以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为起点,结合业务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12月3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经比对业务库存数据与财务账面库存数据一致,进一步检查财务凭证发现公司核销、处置的44.24亿元存货无任何业务支持资料,核销处置44.24亿元在环球易购业务系统中根本不存在相关的记录,经会计差错更正后财务账面存货比业务系统存货多44.24亿元,我们检查复核上述推导过程,抽查相关的收发记录。

(5)检查存货增加记录

我们检查相关往来款结转存货的凭证记录,检查后附的原始单据发现后附单据完全不能证明存货的采购入库信息,将相关公司的采购发生额等信息,与业务系统中记录的采购信息进行对比。发现相关公司在业务系统并未记录相应的采购入库信息。

综合我们实施的上述存货监盘、检查、重新复核、系统穿行测试及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更正后2020年末存货账实相符,存货的推导、核实、更正是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3、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其中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个重大缺陷。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在没有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销货数据及原始业务单据执行外部第三方函证审计程序予以验证的情况下,该业务系统特别是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原始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何保证,能否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解决公司2020年度存货审计范围受限的问题。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总体审计方案具体如下:

1、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阶段,我们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情况进行了第三方函证测试,将函证结果与业务系统记载的采购入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一致。

2、2020年度,公司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内控否定意见中涉及到存货的事项是香港环球处置海外呆滞存货审批手续不完善,无法获取原始处置单据。

本次整改小组获取公司业务系统中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并从FAS系统中进行检查,也没有发现2020年度香港环球处置海外存货的相关收发记录,从各系统中导出的2020年数据中可以清晰的看到,环球易购财务层面2020年处置的海外存货在业务系统中是不存在的。

3、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我们通过对国内肇庆仓库的盘点,通过倒轧方法,分别对三个时点上业务系统中存货数量金额记录结果进行验证测试。测试结果为:2021年10月10日,我们盘存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验证倒推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再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倒推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

4、公司聘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院对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系统的代码和运行测试,并出具了测试报告,结合我们通过盘点和倒轧的数据与业务系统比对结果,可以认定,从2019年6月30日起,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的业务系统中的原始业务是完整和真实的,业务系统的数据是不同部门不同流程的员工全员按照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操作的,形成的原始数据是真实的。

基于上述回复所述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业务系统运行有效,该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真实完整的,会计差错更正后的存货账实一致,2020年度存货审计范围受限情况已经消除。

4、请年审会计师明确说明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正)对公司2020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重新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如否,请说明年审会计师不安排或不考虑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而采用倒推计算法来对存货等科目进行验证的理由,说明除倒推计算法外是否已别无其他审计程序可供执行,说明在缺乏对存货进销存数据、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外部函证的情况下,是否足以保证更正后财务报表的账实相符。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重新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不存在重大障碍。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正)第五条的相关规定,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占更正前资产总额的0.88%、占更正前负债总额的2.58%、占更正前净资产的15.25%,同时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未导致2020年净资产正负变化、未导致2020年度的盈亏变化,且会计差错集中在子公司环球易购,不具有广泛性影响,故公司可以聘请会计师仅对会计差错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5、你公司前期公告称,该业务系统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启用,系统数据切换之前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缺乏维护致无法提取准确的系统数据。请你公司核实该说法与本次回函所称该系统“不断升级换代”“升级换代后只对以后的业务数据记录”含义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表述前后不一情形。

回复:如本问询函2.(1)所述,在d在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上线前,a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b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c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备份后,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已备份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后,已实现自动保存全部存货进销存历史信息的功能,故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不再备份。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本次整改小组也未能与负责此前数据系统的人员取得联系,故无法准确获取相关的系统数据。本次回函所称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后切换到新系统后,之前的数据不再升级后的系统保存。不存在前后描述不一致的情况。

6、请你公司明确说明该系统研发成功并首次投入使用的时间节点,列举历次升级换代的具体时间,并说明在该系统记载的均为最原始真实业务数据的情况下,该系统只记录升级换代后的数据而不再保留升级前业务数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常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的系统分为以下几个子系统:

a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主要功能是记录库存商品采购入库时间、单价、数量、供应商名称、采购运费等单笔采购的信息记录,承担库存商品三栏账的辅助记账功能。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研发投入使用时间2019年6月30日,系统定型以后,未进行核心功能性升级,日常维护仅限于界面、按键等UI方面的优化。

b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上线时间为2015年底,主要功能是收集客户订单、处理客户订单、跟踪订单物流及客户服务等销售前端的业务流程信息化处理。

c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上线时间为2014年,主要功能是处理采购业务流程的管理性功能,包括向供应商发送订单和供应商的订单跟踪等业务功能。

d仓库管理子系统(WMS)上线时间为2013年,主要是对库存商品的收发、上架等仓库基础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系统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

采购业务员从采购管理子系统(PMS)下单,供应商从供应商官网站确认发货到指定仓库,仓库接收货物确认上架,订单管理系统接收仓库上架库存进行配货,再由WMS仓库操作系统接收配货单进行确认发货。

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备份后,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在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上线前,公司如果需要查询库存商品历史的进销存情况,需要导出备份数据,根据各系统数据汇总后,推算查询库存商品的库龄及进销存情况,工作量巨大,所以,后期公司决定自主开发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为2019年6月30日,自系统上线至今,系统保留了全部存货的进销存信息,可查询采购数量、单价、进货总金额、供应商、移动均价(含头程运费),查询库存商品结转单价等。系统的功能设计满足财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功能。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后,已实现保存全部存货进销存历史信息的功能,故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不再备份以前年度的备份数据,全部由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统一保存。公司目前系统的业务逻辑和数据处理和保存符合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

2020年年报审计至出报告之后(2021年3月至6月期间),环球易购发生了大面积员工离职情况,运营团队、IT开发团队、运维团队员工也随之大面积离职;2021年3月至6月期间,环球易购原租赁的办公楼大面积退租,电脑、服务器都拆散堆放在剩余的未退租的办公室。2021年5月,公司成立整改小组后,召回了离职的IT运营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原离职人员,均无法确定原备份数据保存的地址,现仅能查询到部分不完整的备份数据,无法恢复完整的2019年6月30日以前数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业务系统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

(2)了解公司业务系统各子系统的主要功能及用途。

(3)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

问题三、回函称,环球易购2019、2020年在该业务系统之上设有数据处理仓模块,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公司以前未发现存货业务系统记载数据与财务账面数据存在差异。

中喜所称,其在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提供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对导出的存货入库明细按照供应商进行统计,经汇总采购入库明细数与财务账面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1?请你公司解释“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的具体含义,说明该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造假行为。说明你公司以前年度均未发现该模块存在的原因,本次你公司通过何种方式获悉该模块的存在并查明其运作模式,说明该模块建立、运作、维护的主要责任人员及职务;说明该模块的存在是否足以认定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是请立即予以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数据处理仓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业务系统记录的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输出财务报表所需要的表单。

2021年5月,环球易购原董事长徐佳东辞职,原环球易购的高管团队及财务主要人员相继全部离职。公司更换了新的管理团队并成立整改小组,联系了前环球易购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联系的人员包括:环球易购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佳东、业务负责人钟启仁等,询问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原因,但一直未取得相关人员的配合。直至2021年9月,在监管部门的协助下,整改小组才获得上述人员的配合,并召回部分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开发维护的技术人员及财务人员,经核查了解到在环球易购业务系统之上存在数据处理仓模块。

由于整改小组未能与环球易购负责数据处理仓模块的开发、技术、维护等人员取得联系,无法判断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违规行为。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

(2)了解公司数据处理仓的主要功能及用途。

(3)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由于整改小组未能与环球易购负责数据处理仓模块的开发、技术、维护等人员取得联系,无法判断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违规行为。

2?请你公司说明在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提供给中喜所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是否属于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的数据,如是,则请中喜所说明在审计盘点中未发现该数据存在账实不符情形的原因;如否,则请你公司说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仍然可能存在存货虚假和其他会计差错的原因。

回复:公司2021年5月董事会改组后,为了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成立了整改小组,改组后的管理团队未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工作。

关于提供给中喜所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是由深圳环球管理团队直接对接中喜事务所。跨境通财务对该事项并不了解具体情况,整改小组就该事项多次联系负责编制2019年深圳环球财务报表的负责人,联系的人员包括:环球易购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佳东、业务负责人钟启仁等,但上述人员均不配合公司整改小组调查,因此无法判断中喜所获得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的来源和提供过程。

3、请中喜所直接说明在公司年审期间是否知悉上述“数据处理仓模块”“底层真实业务系统”及其包含的完整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的存在。

中喜所回复:我们在年报期间未获知“数据处理仓模块”和“底层真实业务系统”模块。我们在年审期间,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易购”)提供的存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 PMS系统(订单采购系统)、WMS系统(仓储管理系统)、OMS系统(订单销售系统)组成,各系统间数据相互传输。

PMS系统:采购需求经各部门负责人搜集、确认、审核后在系统中下达采购订单给供应商,同时将相关字段传输给WMS系统。

OMS系统:获取各个平台的销售订单数据,将销售订单抓取至OMS系统中发货。同时将销售订单中的信息传输给WMS系统。

WMS系统在采购段的流程如下:接收到PMS的采购订单信息后,供应商安排发货,货物到达公司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在WMS中输入检验结果,确认收货,同时将入库单号传输给PMS系统。

WMS系统在销售段的流程如下:接收到OMS系统的销售订单信息后,进行分拣、包装、核对、发货,并跟踪发货信息。

WMS与进销存系统的流程: WMS系统将经审核的货物进、出单据传输给进销存系统,生成进销存报表。

我们根据存货业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与财务系统进行了核对,并抽查部分订单进行了细节测试。

问题四、回函称,你公司进一步检查财务的凭证记录、原始单据及业务资料发现环球易购在2020年及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直接转入存货42.23亿元,因少结转成本导致存货虚增2.01亿元(对应会计差错更正中因累计少结转营业成本调整减少存货2.01亿元,其中2020年多计成本4亿元),合计虚增存货44.24亿元。为了消化虚增的存货,环球易购将44.24亿元存货在2020年度虚假处置,其中虚增2020年度营业成本17.79亿元,2020年虚假核销存货26.45亿元(对应减值准备24.79亿元)。

你公司在前期公告中披露,环球易购2020年将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2020年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29.77亿元虚转入存货。整改后,环球易购应将上述虚增的44.24亿元存货冲回并恢复增加其他应收款42.23亿元,并在相应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2020年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应收对象主要包括莱瑞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亚科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智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你公司已披露上述主体的工商信息及2020年度违规将资金转给上述三家主体的情况。但2020年以前年度的具体情况,你公司称因环球易购员工大面积离职,现员工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环球易购原管理层配合以进一步核实详细情况。

1?请你公司明确说明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背景下,你公司获取了何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转账凭证、付款审批单等)足以证明环球易购2020年以前年度使用同样方式(将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进行虚增存货,说明其他应收款金额29.77亿元是否有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支持,若否,请说明该金额的认定方法。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上述内容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回复: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除此以外无其他原因。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公司整改小组为了尽最大可能得查清2020年期初的虚增存货的详细情况,尽最大可能获取了OMS系统2017年-2019年度相关的备份数据,经比对,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比财务账的营业成本多6.01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含汇率差),由于无法确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数可能存在不准确情形。现有OMS系统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注:因往年订单处理量太大,为优化订单处理速度,针对历史订单销售数据归档,但鉴于当时优化服务器成本、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备份数据部分缺失。故上述数据2017年1-6月缺失,2017年7-12月、2018年1-12月、2019年1-12月无法确认数据的完整性。

对于剩余的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整改小组又查询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货的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等,发现相关往来款项转入存货时财务凭证后附的附件仅有形式表格,无任何业务资料支撑且数额巨大,因此整改小组认为财务账与业务系统的差异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可能为往来款虚转入存货导致,相关往来款项或为挂账费用或涉嫌职务侵占。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另外,香港环球银行账户因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公司也不能完整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银行流水,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的银行转账情况。

综上所述,由于系统备份数据缺失、业务骨干人员相继离职、银行账户因司法冻结查封导致无法查询等原因,公司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故无法准确列出29.77亿元往来款项明细及发生的年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受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和无法联系原系统维护人员等事项影响,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20年度以前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情况,公司的业务系统包括订单管理子系统、仓库管理子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系统中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我们获取了公司现有的2017年-2019年业务系统备份数据。

(2)检查并复核公司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与财务账的营业成本的比对过程

(3)我们检查相关往来款结转存货的凭证记录,检查后附的原始单据发现后附单据完全不能证明存货的采购入库信息。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银行账户冻结、证书过期等情况

综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2?请你公司比照2020年度有关信息的披露方式,补充披露2020年以前年度29.77亿元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资金流向,补充披露应收对象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参与环球易购财务造假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1)补充披露2020年以前年度29.77亿元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资金流向,补充披露应收对象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参与环球易购财务造假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对于虚转入存货的往来款可能是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者涉嫌职务侵占,对于挂账费用的往来款项实质上是公司的费用支出,涉嫌职务侵占的往来款项,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追讨,预计无法收回,故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如问题四、1所述,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另外,上述29.77亿元往来款为香港环球发生。香港环球共有67个银行账户,上述账户因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不能完整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银行回单,进而无法对财务凭证后附的银行收付款单据与银行流水单等资料进一步核实,对期初29.77亿元往来款项无法进行全面系统核实。环球易购原经办人员移交了银行日记账等资料,由于上述银行账款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我们也无法核实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即使取得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银行回单等资料,由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不完整,无法比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存货与财务系统存货不一致的金额,我们无法准确的列出29.77亿元的往来款明细,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具体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综上所述,就2020年期初的存货差异情况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公司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经会计差错更正后,2020年存货、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科目的期末、期初余额是真实准确的。

(2)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向整改小组核实会计差错更正的背景、原因、事实及依据,审阅整改小组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认为受环球易购人员大面积离职等事项影响,整改小组不能核实相关的银行转账情况,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公司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2)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所述情况属实,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