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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的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07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业务整合、商誉减值等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八、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2年5月23日,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环驱科技”)与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深圳三多乐”)、三多乐有限公司(英文名:SAN-TOHNO LIMITED)(以下简称“转让方”或“香港三多乐”)、张宏伟、杨东平、周艳、戴萍共同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认可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体系内精密注塑模具及精密注塑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的整体投资价值,各方拟通过一系列股权及业务转让等交易完成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整合与收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环驱科技与深圳三多乐、香港三多乐、张宏伟、杨东平、周艳、戴萍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环驱科技收购香港三多乐所持有的深圳三多乐10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22,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三多乐以及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昆山三多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三多乐”)和东莞市三多乐佳智能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多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环驱科技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张宏伟、杨东平、周艳、戴萍为香港三多乐的现任董事、主要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其中,张宏伟为香港三多乐及深圳三多乐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胜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3日
经营期限:2022年03月03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二路376号1幢一层、2幢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环驱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二)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方
名称:三多乐有限公司(SAN-TOHNO LIMITED)
编号:459580
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月4日
住所:SUITE E 10/F CAMERON PLAZA,23-25A CAMERON ROAD,TSIM SHA TSUI,KL
已发行股数:25,430,000 股
经营范围:TDG & INV'T (贸易及投资)
股权结构:
■
2、股权转让方核心成员
(1)张宏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护照号码:HJ21*****
住所:中国香港
(2)杨东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20102196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3)周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401021968********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4)戴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0403197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本次股权转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经查询,本次股权转让方及其上述核心成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
名称: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年5月26日
营业期限:1994年5月26日至 2024年5月26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民欢路11号建业泰工业区厂房A栋1层-3层、厂房B栋1层-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传动装置及其零部件、自动化智能设备及其零配件、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金属制品、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从事上述产品及软件产品、塑胶粒及金属材料(以上所有项目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金属原材料)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服务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实际经营。
截止目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无
信用状况:截止公告披露日,经查询,深圳三多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三多乐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昆山三多乐和东莞市三多乐,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1
名称:昆山三多乐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注册资本:3,584.555367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0日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0日至 2034年6月9 日
住所:昆山市张浦镇滨江北路358号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用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精密注塑件的生产、加工、组装、销售;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传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集成、销售;从事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及以上产品相关原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昆山三多乐股权结构:
■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无
信用状况:截止公告披露日,经查询,昆山三多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子公司2
名称:东莞市三多乐佳智能传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30日
营业期限:2021年0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嘉宾路16号3栋201室、301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维修:传动设置及其零部件、自动化智能设备及其零配件、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电子元器件。塑胶粒及金属材料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东莞三多乐股权结构:
■
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无
信用状况:截止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东莞三多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三)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深圳三多乐是一家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及精密注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来秉持“三多乐,传动美好未来”为使命、“成为卓越的传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为企业愿景,自1994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办公用品(OA)、汽车零部件、智能服务等领域的注塑齿轮及执行机构的业务发展,在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精益化管理驱动下,为客户提供多种齿轮传动的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深耕与用心经营,标的公司已与理光、施乐、西门子、麦格纳、斑马、广州小糸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形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主要覆盖领域在持续不断地延展。
(五)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深圳三多乐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515号),采用收益法对深圳三多乐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评估结论:深圳三多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25,300,000.00元,与账面价值138,406,675.72元相比评估增值86,893,324.28元,增值率为62.78%。
参考以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对价总额为22,500.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三多乐有限公司(英文名:SAN-TOHNO LIMITED)
丙方:深圳市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
丁方一:张宏伟(系乙方、丙方之实际控制人)
丁方二:杨东平
丁方三:周艳
丁方四:戴萍
(丁方一、丁方二、丁方三、丁方四合称“丁方”,以上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合称“各方”)
(二)本股权转让
1、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0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对应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经各方协商同意,受让方将根据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购买标的股权,即本协议履约完成后,受让方将取得标的公司100.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唯一股东。
3、本股权转让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变更登记之日生效(以下简称为“本股权转让生效日”)。本股权转让生效日起,标的股权由受让方享有相应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转让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再就标的股权享有任何名义或实际的权益。
(三)转让对价
1、本股权转让的转让对价总额为22,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转让对价”)。转让对价的定价依据为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以2022年3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再由各方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2、如发生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有关标的公司过渡期内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需调整转让对价的情况,各方应对最终转让对价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如需)。
(三)付款安排
1、支付期限
本协议 “受让方支付第一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均获得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且本股权转让生效日起30日之内支付转让对价的60.00%;
本协议 “受让方支付第二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均获得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30日之内支付转让对价的20.00%;
本协议 “受让方支付第三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均获得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30日之内支付转让对价的剩余部分。
2、支付方式
受让方承诺,按上述相关条款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将完税后的各期转让对价按届时的汇率置换为等额港币或美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另外,本转让对价的汇款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四)先决条件
1、受让方支付第一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
受让方履行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第一阶段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以满足下列全部事项为前提条件,受让方可自行决定放弃下述各项条件的全部或部分:
1.1 本协议相关条款中约定的本股权转让的行政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1.2 各方已就最终转让对价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如需);
1.3 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同意本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事项的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署版原件;
1.4 截至第一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本协议适当履行,未发生任何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重大违约行为;
1.5 本协议中约定的转让方义务、声明及保证等全部事项截至第一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均持续有效;
1.6 标的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即指对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履行本次股权转让,或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前景、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经营业绩或注册资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7 要求停止本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未在司法、行政机关等审理且不存在审理的可能性,未被司法或行政机关等下达停止本股权转让的判断,且不存在下达的可能性;
1.8 转让方已与受让方子公司环驱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驱香港”)以及占标的公司2021年度收入比例80%以上的客户签署了关于同意由环驱香港承接转让方销售业务的转移与让渡协议(Assignment Agreement),并已向受让方提供了上述协议的签署版原件;
1.9 转让方已促使标的公司取得大客户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或主要管理者发生变化的同意或出具相关谅解函签署版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A、客户B等;
1.10 转让方已促使标的公司取得合作的主要金融机构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或主要管理者发生变化的同意或出具相关谅解函签署版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11 转让方就目标公司存在瑕疵或潜在风险等需特别提示受让方关注事项,已出具并向受让方提供披露函签署版原件;
1.12 转让方已提供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名单,且该等核心人员均已与标的公司签署到期日不早于2027年5月31日或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文本内容需令受让方满意,且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该等协议的签署版原件;
2、受让方支付第二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
2.1 本协议相关条款中约定的交割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2.2 截至第二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本协议适当履行,未发生任何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重大违约行为;
2.3 本协议中约定的转让方义务、声明及保证等全部事项截至第二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均持续有效;
2.4 丁方一已在香港设立个人独资公司作为投资入股环驱科技的个人持股平台;同时,丁方一牵头组织拟入股环驱科技的自然人股东,已在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除丁方一以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环驱科技的持股平台,该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持有较少出资份额,有限合伙人由转让方除丁方一以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担任(上述丁方一的个人持股平台及其他自然人股东的合伙企业持股平台一并简称“三多乐持股平台”);
2.5 在第一阶段转让对价支付完成后60日内,丁方应确保三多乐持股平台完成对环驱科技的增资入股,包括:①三多乐持股平台与环驱科技及其股东签署相关增资协议;②三多乐持股平台的全体最终自然人股东与持股平台签署持股协议(含承诺服务期、相应退出条件等);③三多乐持股平台向环驱科技的增资款(包括计入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部分)全部实缴到位;以及④环驱科技完成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三多乐持股平台增资入股价格按本股权转让生效日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三多乐持股平台增资后将合计持有环驱科技不超过25%(含)的股权;
3、 受让方支付第三阶段转让对价的前提条件
3.1 截至第三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本协议适当履行,未发生任何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重大违约行为;
3.2 本协议中约定的转让方义务、声明及保证等全部事项截至第三阶段转让对价支付日均持续有效;
3.3 环驱香港完成对转让方另一家全资子公司SAN-TOHNO (HAI PHONG)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SCIEN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三多乐”)的收购,或者越南三多乐按甲方要求完成清算注销或转让给甲方认可的无关联第三方、且丁方辞去在越南三多乐的任何职务;
3.4标的公司已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且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该等证明的签章版原件。
一方可随时书面通知对方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免除本协议相关条款中适用于对方但不适用于通知方的全部或部分先决条件。
(五)交割
1、本股权转让相关的交割手续应于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股权转让的行政手续均已办理完成之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日期(以下简称“交割日”)在标的公司所在地进行。
2、于交割日,各方应按如下方式交割:
2.1 转让方向受让方指定人员移交附件二交割物品清单中所列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昆山三多乐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三多乐佳智能传动有限公司等)全部文件、资料及物品原件;
2.2 受让方上述指定人员向转让方出具接收函,确认已收到附件二交割物品清单中所列的全部文件、资料及物品原件。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股权转让定价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定价基准日起至本股权转让生效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均由受让方享有;标的公司如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有权根据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财务状况,依据届时的审计情况(如有),由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股权转让对价。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做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直接遭受的损害、损失或费用(无论是否是因为第三方请求而产生的。此外,也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以下称“损害”)。
2、转让方及受让方对于根据协议相关条款可以要求补偿的损害,应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包括标的公司通过从第三方获得赔偿或补偿或其他救济可以减轻损害等情形下,使标的公司请求该第三方进行赔偿或补偿或追究其他责任)以减轻这些损害。
3、丁方对于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如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八)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且加盖公章后于协议所载的日期成立,经受让方、转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构成各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当时对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完整合意和理解。本协议取代当事人之间此前对该事项的协议、谈判、理解、表示、陈述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框架协议》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根据该部门的格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将根据该部门的格式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但该股权转让合同仅用于行政手续的目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与本协议规定的事项之间存在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圳三多乐100.00%股权,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后,深圳三多乐及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随着生活品质的提升、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民生类智能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产品品类愈加丰富,带动了市场对小齿轮及其执行机构小总成的新需求。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设立全资子公司环驱科技,积极开展对小齿轮及其执行机构小总成的研发制造,拓展服务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智能医疗等下游市场,而标的公司具有相应的产品布局以及丰富的下游应用,双方将充分地发挥市场协同效应,增强市场拓展能力;此外,双方将在不同的技术门类上实现优势互补,助力新领域的业务拓展,进一步将公司的主业做深、做强。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资金来源为子公司环驱科技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收购对公司及子公司环驱科技未来业务发展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八、可能存在的风险
1、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环驱科技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若整合过程不顺利,可能会对环驱科技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环驱科技将加强与标的公司团队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双方在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方面的相互理解、深入融合,保持经营团队和核心技术骨干的稳定,降低整合风险,促进标的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部分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期间业绩状况未达预期,可能出现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期间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环驱科技管理团队将充分借助公司的管理经验,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深入合作,共同提升标的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同时不断地加强内部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提高盈利水平,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2年6月14日,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进子公司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驱科技”)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充分激发环驱科技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吸引、稳定优秀人才,实现员工与公司、环驱科技共担经营风险、共享成长收益,公司将持有的环驱科技26.67%股权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吴长鸿先生、环驱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胜先生以及环驱科技员工持股平台嘉兴环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金额共计1,333.33万元。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环驱科技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胜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3日
经营期限:2022年03月03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二路376号1幢一层、2幢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转让前后,环驱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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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