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7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9版)

202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除以下变化外无重大影响:

对于运输费用,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活动相关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最终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3、2019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①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为基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并无重大影响。

②金融工具的分类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制定。

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影响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9,142.25万元、172,627.10万元及189,44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39%、44.55%及33.72%,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61%、55.45%及66.28%。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为102,472.38万元、75,533.80万元及61,797.66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57%、98.22%和96.75%。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研发项目逐步推进,投入增加,导致流动资产下降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37,614.95万元、31,872.19万元及30,016.7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08%、41.44%及46.99%。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402.16万元、26,186.81万元及8,207.9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34.05%及12.85%。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1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末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3,736.30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48%。由于承兑汇票通常存在三至六个月的承兑期,公司为了能够加速回款,避免收到承兑汇票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自2020年度开始,公司不再收取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①应收账款余额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935.03万元、4,151.44万元和11,155.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4%、15.41%和25.92%,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系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其中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7,004.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长10.5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a)2021年末,公司新增应收沪亚生物技术授权许可费1,531.06万元,若扣除上述技术授权许可费影响,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2.36%;b)随着公司持续加大西达本胺乳腺癌及PTCL适应症的市场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2021年各季度收入环比也呈增长趋势,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西达本胺片销售收入金额较2020年同期增长5,168.96万元,从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10,923.82万元,回款比例为97.92%,回款情况良好。

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及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组合中按预期信用损失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上表

注:公司自2020年开始对客户的回款周期由30天调整至60天,因此公司将账龄区间分类进行调整。

续上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9%以上,公司与下游客户形成了直接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公司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度。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较高,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计提了较为充足的坏账准备。

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销售货款,报告期各期末按同一控制合并口径统计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欠款。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428.99万元、542.07万元及936.2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0%、0.70%及1.47%。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款、临床试验费等,总体规模较小。2021年末预付款项较2020年末增长72.72%,主要系公司预付物料款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末,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也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5.37万元、830.15万元及1,148.2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5%、1.08%及1.80%,总体规模较小。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微芯与海正药业签订的《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合作协议》中约定,海正药业对于与公司就西格列他纳的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新适应症的临床开发和上市后临床研究由海正药业承担30%的相关临床费用,作为其获得并维护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和营销产品的许可,2021年海正药业承担相关临床费用429.37万元所致。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以及应收个人补偿款。

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存在应收持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续上表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7.32万元、1,239.21万元以及1,537.0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1.61%及2.41%。

2021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297.83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西达本胺片和西格列他钠片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9,546.07万元、12,090.38万元及10,891.53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53%、15.72%及17.05%,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上述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61,735.32万元、94,789.72万元及118,854.2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70%、99.03%和94.66%。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末,公司新增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250.88万元,主要系公司成都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部分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36.63万元、11,549.85万元及53,476.9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32%、12.07%及42.59%。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净值比例分别为93.67%、98.79%及99.79%。

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10,113.22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成都微芯质检楼和综合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公司购买上海商业办公楼、研发设备等所致。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41,927.11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成都微芯建设的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和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截至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56,230.98万元,账面价值53,476.96万元,成新率为95.10%,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由于市价、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情况。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6,562.20万元、47,078.33万元及15,774.78万元,占公司当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9.05%、49.18%及12.56%。

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10,516.13万元,主要系2020年子公司成都微芯建设的创新药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的建设支出以及设备投入增加所致。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子公司成都微芯建设的研发中心及区域总部项目和创新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2018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准则内容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调整使得2021年12月31日新增使用权资产647.10万元。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672.36万元、12,895.92万元及21,617.55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85%、13.47%及17.22%。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子公司成都微芯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西达本胺治疗外周T细胞淋巴瘤和乳腺癌的相关研发支出、西格列他钠的相关研发支出转入形成的专利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末,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623.84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取得借款。

(6)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开发支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812.29万元、13,309.69万元及13,990.15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23%、13.90%及11.14%。2020年末开发支出的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4,497.4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对西格列他钠治疗2型糖尿病及西达本胺治疗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等研发项目的投入;2021年末开发支出的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小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针对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等临床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同时西格列他钠(2型糖尿病)适应症获批上市,相关支出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7)长期待摊费用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5.47万元、598.25万元以及603.2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2%、0.62%和0.48%,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尚未摊销完毕的经营租入办公室装修费。

(8)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68.44万元、333.11万元及2,202.95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7%、0.35%和1.75%,主要系各期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和预提费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561.33%,主要系公司收到海正药业支付的独家授权许可费一亿元按年限分摊,而税务处理方面则是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因此导致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251.84万元、9,955.93万元及13,994.8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5%、10.40%和11.15%,主要包括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待抵扣进项税以及微芯生物在深圳购买办公以及研发用房而预付的款项。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509.58万元、23,244.11万元及47,679.2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02%、63.19%及61.6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98%、36.81%及38.37%。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3,730.55万元、14,688.73万元及29,383.9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02%、63.19%及61.63%。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及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分别为13,232.89万元、14,136.54万元及26,656.14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37%、96.24%及90.72%,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且公司为保持研发创新的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增较多研发项目,从而公司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了优化资本结构,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使得短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增加,公司的应付工程款项增加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及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317.96万元、3,521.38万元及12,015.4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01%、23.97%及40.89%。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2019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且公司为保持研发创新的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增较多研发项目,从而公司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了优化资本结构,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使得短期借款余额增加。

(2)应付账款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2.19万元、354.13万元及223.0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6%、2.41%以及0.76%。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小,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中无欠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345.89万元、2,100.93万元及3,330.3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0%、14.30%以及11.33%。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薪金。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324.07万元、1,000.07万元以及1,711.0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6%、6.81%及5.82%。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244.97万元、7,514.16万元以及9,599.3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20%、51.16%及32.67%。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2,085.16万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2,269.19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成都微芯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建设进度计提的工程款与设备款增加以及公司预提的各类费用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存在应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75.48万元、198.07万元及2,502.0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6%、1.35%及8.51%。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2,303.94万元,主要系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779.03万元、8,555.38万元及18,295.3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98%、36.81%及38.37%。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9,739.0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取海正药业独家市场推广许可费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借款余额中有1,792.24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7,025.92万元、6,198.51万元及7,894.42万元,均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3)预计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的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63.81万元、80.07万元和87.23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9%、0.94%及0.48%,全部为公司根据后续免费用药政策计提的上市后研究费用。

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上市后主动监测,开展更大范围内安全性数据收集研究,跟踪收集每例使用西达本胺的患者安全有效性信息,公司针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设立西达本胺片后续免费用药项目。

公司产品西达本胺的PTCL适应症在2017年9月之前采用“6+6,6+N”的后续免费用药形式;随着西达本胺2017年7月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在保证患者权益并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自2017年9月起将后续免费用药调整为“9+9、9+N”形式,并于2019年1月起只接受非医保患者以及因病致贫的患者申请“9+9、9+N”形式的后续免费用药;2019年11月,公司根据医保相关政策的实施,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参加该政策的患者将无法享受到后续免费用药政策。公司产品西达本胺的乳腺癌适应症于2019年11月获批上市,公司对其采用了“4+4,4+12”的后续免费用药形式;2021年公司将政策变更为“3+3,3+15”的后续免费用药形式。

公司在免费用药期间,统计每名患者的后续免费用药数据,就向患者提供的后续免费用药进行估计并计提预计负债,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需要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租赁负债

2018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准则内容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调整使得2021年12月31日新增租赁负债141.47万元。

(5)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公司新增其他非流动负债9,674.66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①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微芯与海正药业签署了《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向海正药业授权使用西格列他钠片在中国大陆地区指定区域的相关知识产权以及独家药品市场推广权(包括未来可能上市适应症的独家市场推广权),海正药业负责依据协议的约定条件,在中国大陆指定的地区进行西格列他钠片的市场推广。公司已收取海正药业支付的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1亿元,扣除税款后共计9,433.96万元在授权期限十年内摊销冲减销售费用。2021年摊销费用为188.68万元,期末余额为9,245.28万元。

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微芯与海正药业签订的《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合作协议》中约定,海正药业对于与公司就西格列他纳的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新适应症的临床开发和上市后临床研究由海正药业承担30%的相关临床费用,作为其获得并维护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和营销产品的许可。2021年海正药业承担相关临床费用为429.37万元,作为市场推广权许可在新适应症获批上市后在授权期限内摊销冲减费用。

(三)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7.81、5.24及2.17,速动比率分别为7.70、5.11及2.09。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研发项目逐步推进,投入增加,导致流动资产下降,同时流动负债也随之增加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49%、13.46%及25.17%,呈现波动趋势,其中:2020年末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所致;2021年末上升的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注:由于艾力斯及神州细胞2020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低于1,000.00万元,因此未将其列入可比公司范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泽璟制药、前沿生物、百奥泰、恒瑞医药、康辰药业、康弘药业尚未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因此,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系根据上述已披露的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为原创抗2型糖尿病新药西格列他钠和原创抗肿瘤新药西奥罗尼投入建设高标准的药物生产基地,基于公司研发现状和发展需要,加大了对成都微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以及微芯生物在研管线项目的投入,导致公司流动资产下降;同时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期末按照完工进度计提了相应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导致流动负债余额上升,综合导致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处于行业合理范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2、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有息负债全部为银行借款,针对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公司可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对有息负债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380.04万元、26,946.98万元及43,045.0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55.31万元、9,361.92万元和12,478.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好,整体销售回款较好。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偿还贷款以及债务违约的情况,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银行借款等融资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行的合作关系,拓宽融资渠道。

综上,公司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较强,有息负债无法偿付的风险较低。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4次、6.66次及5.62次,呈现波动但整体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从而持续提高了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4次、1.15次及1.55次,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同时增加,此外公司加强存货管理,使得存货周转率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注:由于艾力斯及神州细胞2020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低于1,000.00万元,因此未将其列入可比公司范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泽璟制药、前沿生物、百奥泰、恒瑞医药、康辰药业、康弘药业尚未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因此,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系根据上述已披露的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除了贝达药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较高的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无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生产西达本胺片和西格列他钠片所需的原料药全部为自行生产,生产周期较长,为保证生产与供应,公司需要对原辅料进行提前储备等,导致存货金额相对较大,而公司目前的营业成本主要为原创新药的销售成本,金额较小,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九条规定:“(五)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8,207.91万元,主要系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注: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金额的差异为公司期末计提的利息金额。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10,891.53万元,其中10,008.89万元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注:与其他流动资产-大额存单账面金额的差异为公司期末计提的利息金额。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属于期限较短、安全性较高、收益波动小的理财产品,系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安全性高、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收益稳定、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资产。因此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作设立成都安信国生微芯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通过子公司成都微芯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合计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0%。

该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领域主要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高成长性或良好发展前景的创新药、创新疗法等生物医药行业优秀企业或项目,其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认缴规模50%的资金拟定向投资于微芯生物注册在成都生物城的大分子项目公司;剩余资金原则上单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该等投资一方面将协助公司加快布局大分子业务板块,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并加快推进研发进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投资该医药基金还将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实现公司在医药健康产业链的布局和业务合作,实现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同时,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出具了《成都安信国生微芯医药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基金拟投资项目的承诺》:“本基金承诺将围绕微芯生物所处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下游,拟投资于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及在生物医药产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高成长性或良好发展前景的创新药、创新疗法等生物医药行业优秀企业或项目。本基金所投资项目投资完成后,可以通过技术授权或产品授权、技术指导、合作研发、联合用药临床方案探索、销售渠道协同等形式与微芯生物开展业务合作并取得协同发展。”

此外,医药产业投资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项目投资决策需经4名及4名以上委员审议通过方可有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作为该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提供支持,同时在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一名席位,可以参与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对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一定的投资管理权。

综上,公司合作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系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研管线,加快研发进度,围绕医药健康产业链进行布局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等为目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该基金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并对该基金具有一定的投资管理权,因此,公司合作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380.04万元、26,946.98万元和43,045.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42.19万元、3,104.60万元和2,195.83万元,随着公司主要产品西达本胺的销售放量及实现技术授权许可收入,公司的经营规模总体呈现较快速的增长。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380.04万元、26,946.98万元及43,018.77 万元,系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1年度其他业务收入26.23万元主要系租赁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西达本胺片销售收入、技术授权许可收入及西格列他钠销售收入构成。

(1)西达本胺片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负责物流配送、肿瘤产品事业部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经销商仅负责公司药品的流通和配送,不负责产品推广。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西达本胺片销售收入分别为17,380.04万元、24,502.66万元及38,736.64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增长原因系西达本胺片属于全新作用机制的抗肿瘤药物,目前获批适应症为血液瘤中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和乳腺癌,随着市场推广力度加大,产品逐步为市场接受,得到广大医生、专家和患者的认可,导致报告期内西达本胺片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技术授权许可收入

公司的专利技术授权许可模式采用“许可费+里程碑收入+收益分成”的方式,其中许可费是指专利许可协议签订后,被许可方向授权方支付的初始费用,里程碑收入是指被许可方到达/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成果时,被许可方需要支付授权方相应的里程碑费用;收益分成是指授权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分享被许可方未来的专利再授权收益或者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授权许可收入主要为通过“许可费+里程碑收入+收益分成”的技术授权许可方式将西达本胺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权利给沪亚生物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美国企业)以及将西达本胺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权利授权给华上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企业)。

(3)西格列他钠片销售收入

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家1类新药西格列他钠于2021年10月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西格列他钠片的市场推广采用自营+合作推广的模式。对于自营推广模式覆盖的区域,公司由自营团队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合作。由于上市销售时间较短,2021年度公司西格列他钠片销售收入为325.87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来源中,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华东地区包括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西南地区包括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北地区包括新疆、陕西省;东北包括黑龙江省、辽宁省;华中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

公司西达本胺片和西格列他钠片的销售收入以境内市场为主,美国的收入主要为西达本胺相关专利的技术授权许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17,143.96万元、24,437.39万元及39,018.2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64%、90.68%及90.70%,主要来源于华北地区、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三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42%、72.66%及66.98%,由于华北地区、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相对人口较为集中,经济发展较为发达,患者支付水平较高,因此来自这三个地区的收入占比较高。

4、按季度划分西达本胺片销售收入

单位:万元

注:技术授权许可收入为公司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因此在统计数据时未包括该项。

公司产品为原创新药,除了受春节期间放假影响外,其销售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二)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28.96万元、1,347.51万元及2,157.84万元,与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相匹配。

2、营业成本的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28.96万元、1,347.51万元及2,157.84万元,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系西达本胺片的销售成本,自2021年10月西格列他钠获批上市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新增西格列他钠片的销售成本,报告期内各项目占总成本的比例波动较小。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及变动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分摊的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90%以上。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金额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西达本胺的第二个适应症(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和西格列他钠分别于2019年11月和2021年10月获批上市,公司将研发支出中乳腺癌和西格列他钠相关资本化金额转入无形资产中核算,相关摊销金额计入制造费用以及公司将股份支付金额计入制造费用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西达本胺片销售和技术授权许可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在95%以上,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