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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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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股票代码:002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兴实业有限公司(LABEL INDUSTRIAL LIMITED)

通讯地址:中国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26-38号豪华工业大厦14楼A17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兴实业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董事、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立兴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注1:周晓南兼职包括Dynamic Track Inc.董事、Churchill International Services Limited董事、昆明温泉山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注2:曾继尧兼职包括Dynamic Track Inc.董事、Churchill International Services Limited董事、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立诚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贵阳海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贵阳新鸿宇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贵州群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贵阳华煜中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因股东自身业务资金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变动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94,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3.6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6月19日至2022年7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龙津药业股份20,025,057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74,474,94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6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所持股份的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含本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也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股份的减持行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则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对特定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附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7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或其电子版)备置于龙津药业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五仟万元(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

上述决策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4日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保证本金安全。

(2)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经董事长签批相关协议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按规定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情况书面抄送内审部门和证券部,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2,700万元(含本次),投资金额、投资标的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2、现金管理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