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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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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7版)

2022-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版)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705.86万元和5,352.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0%、1.77%和3.40%,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998.48万元、4,453.09万元、4,650.08万元和4,595.41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21%、8.21%、3.05%和2.92%。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技术。2020年末,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西安土地被收储所致。2020年末,公司非专利技术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第三代汽车智能诊断维修系统Maxisys Ultra完成研发量产,开发支出结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6)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将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投入计入开发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1,463.30万元、832.18万元、3,992.80万元和5,990.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7%、1.53%、2.62%和3.81%,占比较小。其中2020年开发支出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下降主要系2020年完成新产品研发量产,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所致。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汽车诊断产品、ADAS和新能源产品等研发费用资本化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096.85万元、2,894.79万元、3,143.90万元和2,650.4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4%、5.33%、2.06%和1.69%。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许可费。许可费主要系公司2017年和2019年与福特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协议,相关费用按受益期平均分摊。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2,545.44万元、13,258.18万元、22,965.65万元和23,879.65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72%、24.43%、15.06%和15.19%。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和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产生。公司可抵扣亏损主要系公司2017年8月处置智能航空100%股权产生。2021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所致。

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3,627.97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69.79万元,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3,258.18万元;2021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3,313.12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47.47万元,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2,965.65万元;2022年3月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4,263.03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83.38万元,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3,879.6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存在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5.44万元、7,080.31万元、5,824.79万元和6,151.42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13.05%、3.82%和3.91%。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员工宿舍及办公用房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4,201.92万元、64,200.53万元、134,254.81万元和128,881.10万元,整体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短期借款等构成,合计分别占流动负债的79.51%、91.20%、91.50%和93.05%。公司2020年末流动负债规模较2019年末增长较多的原因系采购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增加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一年内到期的软件升级云服务收入由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公司2021年末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交易性金融负债

2019年末,公司持有的563.65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公司购买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

(2)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45,484.81万元和45,465.55万元,均为银行借款。2021年末,公司增加短期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1,333.1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0.00%、1.08%和0.00%,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964.15万元、25,809.27万元、32,221.20万元和23,352.1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68%、44.72%、26.21%和20.45%,主要为应付材料款。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持续增加主要系原材料备货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一年内到期的软件升级云服务收入由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380.64万元、10,083.32万元、12,314.85万元和14,240.0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82%、17.47%、10.02%和12.47%。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呈增加趋势,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587.48万元、1,305.12万元、2,074.63万元和2,673.6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6%、2.26%、1.69%和2.34%。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组成,两者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72.07%、77.58%、77.43%和84.88%。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销售增长导致计提增值税增加所致。2021年末,企业所得税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越南道通“两免四减半”的“两免”税收优惠政策于2020年末到期,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2年3月末,企业所得税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道通合盛按照重点软件企业资质享受自获利年度2017年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于2021年末到期,2022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致。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917.25万元、3,647.07万元、5,470.44万元和3,462.9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63%、6.32%、4.45%和3.03%。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项由预提运费及关务费、专业机构服务费和押金及保证金组成。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427.51万元和1,629.08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预计负债、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和公司与Snap-On纠纷计提的预计负债。公司与Snap-On诉讼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诉讼”。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20年末递延收益下降主要系当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未到期的软件升级云服务收入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当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一年以上到期的软件升级云服务收入由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6.01、4.56、2.18及2.33,速动比率分别为4.04、3.79、1.39及1.41。2020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2020年以来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合同负债增加及原材料备货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21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69%、20.22%、31.95%和30.46%,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1.28、127.95、34.90和28.90,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主要系公司外部贷款、利息费用规模较小所致。总体而言,公司外部贷款规模处于合理区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如下: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短期借款较少。2021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但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基本保持一致。总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主要系公司借款较少,负债总额相对较低,因而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3、5.52、5.78和4.00(年化处理)。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2022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部分客户在3月份采购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收益质量,在客户信用评估及应收账款回收等方面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为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回收的及时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2、1.41、1.35和0.84(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和2022年3月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增加原材料备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上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这与公司采取的销售和信用政策相关。

元征科技的海外销售占比与公司相比相对较低,且主要通过境内公司自营实现对外销售,出口销售一般以FOB或CIF形式为主,以货物越过船舷后获得货运提单、同时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即可确认收入,没有公司“海上运输、陆上运输到境外子公司的仓储点、境外子公司向客户发货、客户收货等”诸多环节,故元征科技生产经营周期预计要比公司短2-3个月,存货周转率要高于公司。

Snap-on存货周转率高于公司,主要系该公司全球化程度较高,在全球多个地方设立了生产制造中心,使得生产更接近目标市场,生产经营周期缩短,存货周转率要高于公司。

保隆科技OEM销售收入占比较高,OEM销售主要执行仓储销售模式,在整车制造商、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附近建立仓储点,根据对方需求情况储备合理的安全库存即可;保隆科技美国子公司为生产、销售型公司,在美国当地有生产中心,同时对于美国销售的TPMS产品主要以美国当地外购为主;以上因素导致保隆科技存货周转率要高于公司。

万通智控的海外销售占比与公司相比相对较低,主要通过境内公司自营实现对外销售且OEM销售占比高于公司,生产经营周期短,存货周转率高于公司。

总体上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相对较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2)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0,555.86万元,为外汇远期合约。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且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购买外汇远期合约。公司持有的外汇远期合约主要系为合理规避与经营相关的风险而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009.42万元,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应收暂付款和押金及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7,457.91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2,818.41万元,主要系2020年2月公司向平阳钛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00万元并持有其4.27%财产份额,以及2020年4月公司向以色列公司Cartica AI Ltd.出资200万美元持有其2.02%的股权。平阳钛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Cartica AI Ltd.为人工智能算法技术企业。发行人上述对外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96%,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56.73万元,为公司投资160万元持有的深圳市小特道通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公司投资上述企业主要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新能源方向的业务布局,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8%。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收入及原材料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由汽车综合诊断产品、TPMS产品、软件云服务、ADAS产品和其他产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和服务均保持快速成长、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ADAS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受新增大客户采购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为86.51%、88.31%、89.16%和92.8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境外,尤其是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4,149.48万元、55,893.21万元和92,759.91万元和20,510.95万元,占比均在97%以上,为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4,149.48万元、55,893.21万元、92,759.91万元和20,510.95万元,随收入规模一并增长,且增长幅度基本一致。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其中,各年直接材料的成本占比分别为86.17%、86.66%、89.52%和89.6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73,848.73万元、100,301.92万元、129,673.21万元和30,722.57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从毛利构成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汽车综合诊断产品、TPMS产品、软件云服务和ADAS产品。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58%、64.22%、58.30%和59.97%。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公司2021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到人民币升值、国际运费及原材料现货的价格上涨等不可控因素以及因会计政策变更将相关运输成本由原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更改为营业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综合诊断产品及TPMS产品的毛利率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相符。公司软件云服务产品的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94.10%、95.94%、93.47%和90.51%,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ADAS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2.43%、64.50%、49.30%和55.77%。2021年,ADAS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由销售费用转入营业成本中列示及向新增大客户销售的产品毛利率较低所致。

(2)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

①汽车综合诊断产品的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在汽车综合诊断产品方面,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对象包括元征科技、Snap-on,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元征科技自2012年开始未公开披露分产品毛利率数据

2019年至2022年3月,Snap-on诊断信息和系统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58.72%、58.49%、56.64%、54.67%,与公司汽车综合诊断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

公司汽车综合诊断产品毛利率水平要高于元征科技的整体毛利率水平(元征科技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主要源于产品结构差异和海内外收入占比差异等。具体如下:(1)产品结构差异。元征科技的业务包括汽车诊断产品和举升机产品等,报告期内元征科技未公开披露收入分产品构成数据,也未披露各类产品毛利率。根据元征科技2020年年报,汽车综合诊断产品、举升机收入占比分别为66%和21%,举升机产品毛利率约为11%,综合毛利率44.36%,推测元征科技的汽车综合诊断产品毛利率与公司汽车综合诊断产品毛利率相当;(2)元征科技的海外业务收入占比与公司相比相对较低,元征科技2020年的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约为11%(海外分部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2020年的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超过88%,而海外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总体而言,公司汽车综合诊断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毛利率水平及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合理。

②TPMS产品的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是全球少数具备同时开发生产TPMS系统诊断匹配工具与TPMS胎压传感器能力的厂商之一。在TPMS产品方面,为提供可比性,取主要产品为胎压传感器的公司作为比较对象,包括为升、保隆科技、万通智控,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保隆科技、万通智控未披露2022年1-3月分产品毛利率。

公司TPMS产品毛利率与万通智控、为升较为接近。公司TPMS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保隆科技,主要系公司的TPMS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而保隆科技采取的是OEM销售模式,主要面向汽车前装市场。一般而言,前装市场的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商以及大型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毛利率相对较低;后装市场主要面向汽车维修厂商,毛利率相对较高。

总体而言,公司TPMS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与部分可比公司的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具备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金额和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42,512.39万元、61,223.30万元、102,544.30万元和26,465.9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5%、38.80%、45.50%和51.55%,占比逐渐增加,主要系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比增加所致。

1、销售费用

(1)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6,738.73万元、19,156.82万元、23,761.03万元和6,997.53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4.00%、12.14%、10.54%和13.63%。2021年,销售费用率降低主要系当年度将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福利费、关务及运费、业务宣传费等。其中,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及福利费金额分别为7,409.81万元、9,542.84万元、12,138.11万元和3,738.65万元,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关务及运费金额分别为2,341.47万元、3,358.25万元、2,124.68万元和310.67万元,2021年和2022年1-3月下降主要系当期将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注:元征科技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元征科技相近,二者业务结构及所采用的销售模式较为相似,销售费用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为升、保隆科技和万通智控的主营业务以气门嘴和TPMS业务为主,上述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不同导致。

2、管理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791.72万元、13,474.70万元、24,246.28万元和7,131.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9%、8.54%和10.76%和13.89%,管理费用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新增彩虹科技大楼的折旧费与2021年第四季度新增的厂房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导致折旧及摊销费上升所致。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福利费、股份支付、房租水电物业费和折旧费等。2020年和2021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新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2021年专业机构服务费较2020年增加主要系支付公司诉讼案件的律师费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注:元征科技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数据。

报告期内,若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19-2021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下降主要系收入增长较快所致。2022年1-3月,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上升主要系折旧及摊销费上升所致。

3、研发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6,781.33万元、27,187.29万元、48,294.85万元和11,433.3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3%、17.23%、21.43%和22.27%,研发费用率持续增长。2020年度及2021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2.01%和77.64%,主要系公司在智能维修信息、云服务、ADAS系统、新能源智慧充电检测系统项目等新产品和新技术上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费和物料消耗等。其中,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为研发部门的工资及奖金,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12,881.11万元、20,974.34万元、34,922.22万元和8,511.59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在研发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引进研发人才。物料消耗主要为研发直接领用的材料,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718.32万元、1,448.28万元和3,657.50万元和628.03万元,物料消耗增加主要系新增研发项目的研发领料增加所致。折旧及摊销费主要为公司研发设备的折旧,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662.28万元、1,233.58万元、3,065.60万元和878.04万元,折旧及摊销费增加主要是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设备增加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注:元征科技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数据。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元征科技的相近,根据元征科技年报披露,2019年度元征科技研发费用率大幅增加主要系其拟采取增加高端产品占比的策略,公司处于产品结构、业务模式及竞争策略的转型阶段,新增大量处于研究阶段的研发项目,导致研发费用大幅增加。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为升、保隆科技、万通智控,主要系公司与上述公司业务结构差异造成的,具备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①为升、保隆科技、万通智控的业务以气门嘴等零部件(包括TPMS)为主,而公司TPMS业务占比相对较小,主要为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业务,故公司与上述公司相比研发费用占比较高。②与TPMS业务相比,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业务领域较宽,涉及产品种类较多,且硬件构成和软件功能复杂,数据更新要求快,技术含量高,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支撑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因而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业务研发投入水平会高于TPMS业务。根据元征科技2021年报披露,2021年度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26.87%,主要系本期委外研发项目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公司的业务特点相匹配,体现了公司业务和产品的技术研发属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异常偏高的情形。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99.39万元、1,404.49万元和6,242.14万元和903.69万元,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组成。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分别为262.47万元、357.99万元、1,243.23万元以及232.57万元。2021年,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受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增加及借款利息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628.69万元、2,482.39万元、6,406.84万元以及603.11万元,主要受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

(五)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公司结合存货未来的使用情况,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9.28万元、43.57万元、143.14万元和19.24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4.46万元、2,736.17万元、1,550.64万元及6.83万元。2020年度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公司原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因政府规划变动收储,而造成前期工程建设产生的一次性损失。2021年度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公司计提纠纷案件预计负债。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5,764.46万元、6,189.15万元、10,226.26万元和1,620.56万元,主要为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855.89万元、3,290.22万元、5,620.97万元和1,656.0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62%、7.60%、12.81%和26.16%,占比较低。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13.76万元、56,998.57万元、-14,482.96万元和-18,069.6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及净利润水平快速增长所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82.96万元和-18,069.65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业务规模扩大需求及应对全球供应紧张局势,增加安全库存和子公司备货,原材料采备货持续扩大,采购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681.69万元、-97,111.26万元、-16,157.96万元和7,410.33万元。2020年及2021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化较大主要受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后购买理财产品所致。2020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2020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2021年度,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公司收购彩虹科技100%股权支付的资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04.16万元、91,141.40万元、19,926.68万元和27.19万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显著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主要是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406.74万元、16,181.51万元、20,106.21万元和2,071.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厂房工程款项、购买设备等。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得以增加、研发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持续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专注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和ADAS产品及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公司长期坚持汽车智能诊断、检测领域的专研和突破,在软件研发的基础上将汽车硬件、云服务、移动终端等技术特点深度结合,坚持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形成了自身独有的核心技术积累,核心技术体系高度凝结成为五大核心系统,即汽车诊断专用操作系统、汽车诊断通信系统、智能仿真分析系统、智能诊断专家系统和云平台维修信息系统共五大核心系统。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和“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原告且涉诉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案件

(1)第ZL201920367522.3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2021年8月18日,道通合创(原告一)、发行人(原告二)因专利侵权起诉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深圳市易检车服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简之道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三),原告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和出口侵害原告第ZL201920367522.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名称为X431 ADAS mobile的汽车诊断设备,并销毁库存;2.判令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前述名称为X431 ADAS mobile的汽车诊断设备;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7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4.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号为(2021)京73民初1018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第ZL201920367586.3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2021年8月18日,道通合创(原告一)、发行人(原告二)因专利侵权起诉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深圳市易检车服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简之道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三),原告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和出口侵害原告第ZL201920367586.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名称为X431 ADAS mobile的汽车诊断设备,并销毁库存;2.判令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前述名称为X431 ADAS mobile的汽车诊断设备;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4.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号为(2021)京73民初1019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

(1)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2021年7月27日,Mitchell Repair Information Company, LLC与Snap-on(“原告”)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区地方法院起诉公司和道通纽约(“被告”),原告主张被告窃取了原告的财产信息和数据,并在MaxiSys Ultra产品中使用了原告专有的汽车诊断和修理信息。原告指控被告已经通过至少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从原告三种不同的产品中不当抓取数据:①绕过原告的手持式诊断计算机上的安全措施,“欺骗”这些设备,并大规模自动下载原告的独有信息;②窃取其他公司的用户名和密码,从在线TruckSeries产品中隐秘地、有计划地提取原告的独有数据,TruckSeries产品系提供中型和重型卡车的诊断和维修信息;③违反Mitchell 1的ProDemand产品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的条款,从该等产品中不当提取大量原告的独有信息。原告基于上述主张,向法院寻求损害赔偿和禁令救济。被告已于2021年9月17日提交答辩,要求进行仲裁,并在同日要求法院根据未决仲裁中止目前的诉讼。在2021年10月7日的听证后,法庭命令停止本案。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仲裁程序仍在继续,本案各方正在等待仲裁员确定哪些原告的主张应该纳入仲裁范围。在仲裁范围确定后,不在仲裁范围内的事项会被退给法院,诉讼也将恢复。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①原告目前未证明被告在其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私有数据。如果无法证明原告的数据在被告的产品中被大量使用,原告将很难证明其经济损失非常大。②被告可能承担的潜在赔偿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法定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主要风险来自于违反DMCA《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的行为,根据该规定,权利人可以选择获得实际损害赔偿和利润,或法定赔偿。由于很难证明据称下载的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产品的高价值,预计原告可能会寻求法定赔偿。根据DMCA,美国联邦法典第17章第1203(c)(3)(B)条规定,选择法定损害赔偿的原告可以为“每次违反”法规的行为追回200美元至2,500美元的赔偿。法院在如何计算违规行为方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本案中,计算违规次数的一种方法是基于被告使用的设备或据称用于访问系统的序列号。违规次数可以基于访问的设备数量、使用的设备数量、获得的序列号等。根据目前的证据开示进度所显示的情况,法定损害赔偿的合理数额很可能不超过130万美元。另一方面是原告所主张的非法下载数据的价值,因原告数据的格式不同,无法轻易转换为被告使用的数据格式,而且被告使用这些数据主要是用于竞争与战略分析。因此,鉴于被告未实际使用数据,商业秘密盗用的合理损害赔偿金额不大可能很高。基于实际使用下载数据的赔偿额将低于100万美元。③被告的涉诉产品和功能是在原告主张的涉嫌下载行为之前已经发布,原告试图阻止被告使用涉嫌非法下载的数据和文件。由于该产品是在涉嫌下载行为之前发布的,因此被告很可能不必从市场上撤回他们的产品。被告因本次诉讼而无法销售产品的风险很小。综上所述,除特殊情况外,如陪审团对中国公司的偏见或单一仲裁员的任何极端决定,对赔偿金的合理估计不会超过230万美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管理层针对上述案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并依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已计提预计负债2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843,970.00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3.87%,约占公司2021年年末总资产的0.35%,占比较低,预计赔偿金额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因本次诉讼而无法销售产品的风险很小。

(2)专利侵权纠纷

2021年6月30日,Orange Electronics Co. Ltd.(“原告”)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起诉发行人(“被告”),主张公司的TPMS系列产品(TPMS系列产品包括:MaxiTPMS TS501, MaxiTPMS TS601, TS401, TS408, TS508, TS608, MS906TS, ITS 600, TS508WF, 1- Sensor (Press-in) M, 1-Sensor (Press-in) R, 1-Sensor (Screw-in) M, 1-Sensor (Screw-in) R, 315MHz MX-Sensor M, 433MHz MX-Sensor M, 315Mhz MX-Sensor R, and 433MHz MX-Sensor R)侵犯其8,031,064 C3号美国专利(以下简称“064号专利”)中的第23项和第26-29项权利要求,并寻求损害赔偿和禁令救济。该案件目前已经进入证据交换阶段。原告和被告均已按照对方的请求和问题向对方提供了相关文件。按照目前法官给出的时间表,本案将于2022年12月进行权利要求解释的马克曼听证会,并于2023年5月庭审。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①被告认为“064号专利”中的第26项、第27项和第28项权利要求为公开和现有技术,已于2021年9月17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了无效申请。基于被告的内部专家和美国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LLP律师事务所的分析,“064号专利”中的第26项、第27项和第28项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很大;②“064号专利”中的第23项、第29项权利要求涉及一种对两个ID的验证方法,因被告的涉诉产品并未执行第23项、第29项权利要求中的ID比较过程,所以被诉侵权产品很可能没有侵犯第23项、第29项权利要求;③因此,涉案的五项权利要求很可能被宣告无效或被认定为不侵权,原告所要求的禁令救济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比较低。原告在本案中胜诉的概率很低。若出现被告败诉的情形,被告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分析如下:合理的损害赔偿通常是根据专利技术对利润或收入的贡献来计算的。本案中,仅道通所拥有的与道通的涉案产品相关的专利就不下40项。根据道通提供的产品内部销售数量,合理损失应在100万美元至200万美元之间。”

综上所述,原告在本案中胜诉概率很低。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公司管理层判断,针对该案件不计提预计负债。如被判决支付损害赔偿,预计赔偿金额在100万美元至200万美元之间,约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1.68%至3.36%,约占公司2021年年末总资产的0.15%至0.31%,占比较低,预计赔偿金额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所提升。

本次发行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及研发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计划通过建设研发中心,通过引入先进研发设备、优化研发场地布局来改善研发软硬件设施条件,为产学研深化合作搭建良好平台,以满足研发项目快速增长的要求。“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上述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帮助公司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提高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综上,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各项业务竞争力,并为公司业务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来展开,有助于发行人具有科技创新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中提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国节能环保事业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在政策支持下行业有望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必然导致汽车后市场对新一代智能诊断设备与系统的需求发生变化,相比传统燃油汽车,由于新能源汽车的车内线路设计差异,使得维修人员需常处于高电压的环境下作业,因此新能源汽车维修的危险系数与专业要求都较传统燃油车更高。汽车后市场新能源化的趋势将给汽车诊断行业带来新的机会,快速迭代数据的能力和更强大的集成功能将成为诊断设备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资金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领域进行,旨在提升公司在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产品的竞争力和研发实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满足汽车后市场对“新三化”的需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将核心技术产业化,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创新水平,持续保持公司的科创实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围绕国家战略及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汽车电子产品科技创新领域开展,属于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第5大类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5.4.1新能源汽车充电及维修服务,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公司围绕汽车后市场对“新三化”的需求,坚持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上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及快速优质的完整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在汽车后市场智能诊断、检测领域具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提高公司在汽车后市场智能诊断、检测领域的研发实力,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展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研发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将得到提升。同时,研发团队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充,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的技术开发实力,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性,促进公司科技创新实力的持续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不断提高研发与创新能力,将继续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紧跟汽车数字化、智能化和新能源化等技术趋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技术架构,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努力发展成为新时代世界性的汽车智能诊断、检测领军者。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和ADAS产品及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业务覆盖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销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赢得了各国家和地区客户的信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公司现状、市场需求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规模,加强公司对研发人才的吸引力,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核心领域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资产及总负债规模将同步增长,不仅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而且还能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债权人转股前,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的利息偿付压力相对较小,随着债权人陆续转股,债务压力变小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资本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变的更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有所增长。按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资产在36个月的建设期内平均年折旧、摊销费用约为5,931.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虽然在建设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并存在一定程度的财务压力。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且公司核心技术逐渐成熟,未来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的经营结构将更加合理,盈利能力也有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受托管理协议》;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