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6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5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董事长(代)高义武、董事张晓义、李玉晓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陈国福、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高义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7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7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7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7月)》。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7月)》。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7月)》。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公司贷款追加担保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6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5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7月)》。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贷款追加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向好发展;同时,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7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幅度为12.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6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贷款追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为解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逾期贷款及招商银行查封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资产的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贷款追加担保,追加质押担保的标的为公司直接持有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100%的股权,追加抵押担保的标的为安徽金正大位于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新兴工业园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注册资本:3286027742元
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硅钙钾镁肥、磷酸二氢钾、液体肥、叶面肥等各种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硝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膏的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材料、农机器械、农药(不含剧毒、危险化学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的销售;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服务;农地膜、灌溉设备、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等相关技术、装备、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1,597.66万元,实现净利润-57,411.5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7,011.82万元,净资产395,541.51万元,负债1,007,539.06万元,资产负债率71.10%。(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22年1-3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651.98万元,实现净利润-2,606.12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1,458,045.38万元,净资产394,051.00万元,负债1,049,779.58万元,资产负债率72.00%。(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质押及抵押标的情况
(一)公司持有安徽金正大100%的股权
1、公司名称: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西路以北(新兴工业园)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与本公司关系:安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安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43,073.88万元,实现净利润1,132.3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78.80万元,净资产14,644.03万元,负债9,134.77万元,资产负债率38.4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22年1-3月份,安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16,640.72万元,实现净利润643.45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28,325.58万元,净资产15,287.48万元,负债13,038.10万元,资产负债率46.0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安徽金正大土地、房产
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正大位于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新兴工业园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土地、房屋建筑物:
■
上述资产尚未完成评估,最终抵押金额以评估数据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相关授权与招商银行签署相关和解及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贷款追加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解决贷款逾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贷款追加担保,是在公司及子公司有能力对于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的基础上实施的。此次担保是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解决银行贷款逾期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2.67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82.6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2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4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82.9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2,349.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17.1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2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2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61.5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目前,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16,656.93万元,涉及诉讼担保余额为16,656.93万元。
八、其他事项
鉴于上述业务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7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2年7月2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提案1-3、提案5-6已由2022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由2022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7月1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5日0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1号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远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0,093,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32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8,973,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17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19,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06%。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卢楚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卢楚隆先生获得当选。
1.02 选举YU CONG LOUIE LU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0%。
YU CONG LOUIE LU先生获得当选。
1.03 选举卢宇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卢宇凡先生获得当选。
1.04 选举叶汶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叶汶斌先生获得当选。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独立董事3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廖鸣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廖鸣卫先生获得当选。
2.02 选举徐言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徐言生先生获得当选。
2.03 选举陈志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陈志坚先生获得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黄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黄平先生获得当选。
3.02 选举王如成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60,08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1%。
王如成先生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白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YU CONG LOUIE LU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YU CONG LOUIE LU先生(中文名卢宇聪,下同,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选举卢楚隆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3、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下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YU CONG LOUIE LU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卢楚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聘任杨颂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卢宇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5)聘任李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卢宇凡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卢宇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5、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谢瑜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李小霞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小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7、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明细如下所示:
(1)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壹拾肆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3日;
(4)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
(5)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
董事会授权李丽仙女士签署上述相关的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YU CONG LOUIE LU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79年12月出生,加拿大公民,大学学历。2007年至2010年在国内从事家电进出口贸易的相关工作,历任业务员、业务经理、部门主管;2010年至今在公司历任区域经理、市场部长、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品牌部部长、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兼总裁等职务。YU CONG LOUIE LU先生兼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广东南方中宝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荣获“台山市第五批荣誉市民”称号、2016领袖中国商业盛典“十大影响力人物”、2020(第四届)中国十大家居年度CEO、2018超越想象创新竞争力“创新影响力CEO”、顺德区新时代创业先进人物、“广东家电行业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企业家”、中国燃气具行业40周年“行业新锐人物奖”、红顶奖2020“中国高端家电推动者”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YU CONG LOUIE LU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杨颂文先生、卢宇凡先生系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YU CONG LOUIE LU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YU CONG LOUIE LU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卢楚隆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课程高级研修班、管理哲学与企业战略高研班、长江商学院亚太华商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卢楚隆先生兼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南方中宝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硕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凯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顶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万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南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佛山市顺德区红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还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五届佛山市顺德区家电商会会长、广东省家电商会副会长、顺德区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江门市顺德商会会长、广东海洋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社会职务,曾荣获“广东家电行业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企业家”、中国管理科学院“经济管理荣誉博士”称号、肇庆市“荣誉市民”和“台山市第五批荣誉市民”等荣誉。
卢楚隆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卢楚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础其先生、卢楚鹏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为兄弟关系,与YU CONG LOUIE LU先生、杨颂文先生、卢宇凡先生系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卢楚隆先生直持有公司股份68,318,250股,同时通过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136,250股,通过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70,5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卢楚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卢楚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廖鸣卫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政工师。曾任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公司纪检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中共广东省轻工行业联合总支委员会书记、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会长职务。廖鸣卫先生兼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轻工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等职务,曾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优秀高级政工师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廖鸣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廖鸣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鸣卫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徐言生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动力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教授、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3年5月担任广州万宝集团设计师职务;1993年6月至2003年5月担任广东长城建设集团技术部经理职务,2003年6月至今担任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广东省热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制冷空调技术专业教学与技术研发。徐言生先生兼任中国制冷学会理事、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制冷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曾荣获顺德区优秀教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徐言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徐言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言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陈志坚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担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所长兼合伙人。陈志坚先生兼任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邦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超级微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橙果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洛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智美体育集团独立董事、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人、广东邦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负责人和深圳金专人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负责人等职务,还担任广东省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志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志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卢楚鹏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195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卢楚鹏先生兼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和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
卢楚鹏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卢楚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为兄弟关系,与YU CONG LOUIE LU先生、杨颂文先生、卢宇凡先生系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卢楚鹏先生直持有公司股份40,990,950股,同时通过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81,750股,通过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582,3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卢楚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卢楚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杨颂文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1976年2月出生,香港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企业总裁管理高级研修班、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高级研修班结业。1998年至2009年在香港从事IT行业的相关工作,历任编程员、高级编程员、系统分析师、销售及业务发展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公司历任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监、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杨颂文先生兼任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Vanston Inc.执行董事和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俄罗斯子公司(俄文名称:ФИЛИАЛ ЧАСТНОЙ КОМПАНИИ С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Ю, ОГРАНИЧЕННОЙ АКЦИЯМИ, ВАНВАРД ИНТЕРНЭШНЛ (ГОНКОНГ) ЛИМИТЕД)董事长等职务,还担任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曾荣获“2018佛山国际贸易年度人物”、“2018年中国轻工业优秀CIO”、“2019年度中国制造业卓越CIO”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杨颂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YU CONG LOUIE LU先生、卢宇凡先生系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杨颂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颂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卢宇凡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波恩茅斯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毕业。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担任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职务;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卢宇凡先生兼任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凯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万和净水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广东扬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广东万和聪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和家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阳江市璞悦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监事和佛山市顺德区冠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还担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燃气具协会会长、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执行会长、顺德慈善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容桂青年商会理事、佛山市顺德区桂洲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曾荣获2020年上海证券报“金质量·优秀董秘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卢宇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YU CONG LOUIE LU先生、杨颂文先生系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卢宇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卢宇凡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李越女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管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日用电器会计主管,森那美集团香港财务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0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会计核算部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等职务。李越女士兼任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越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谢瑜华先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石河子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会计专业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1999年3月在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计财部工作,1999年4月至今历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广东万和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和销售支持部部长、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谢瑜华先生兼任广东派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顺德区凯汇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顶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万和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扬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硕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硕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和广东硕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谢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谢瑜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谢瑜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李小霞女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沙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2009年8月至2012年9月在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证券专员;2012年9月至今在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专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李小霞女士兼任深圳市和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万和家居卫浴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小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小霞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黄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黄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6日
附:个人简历
黄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11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总监;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担任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黄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