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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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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2-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拓至盈伍号”或“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万元

● 本次交易所涉及基金经营期限为30年,相关投资具有流动性相对较低、期限较长的特点。

● 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及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植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顺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参与认购华拓至盈伍号基金份额。

2、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基金管理人向各投资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认缴出资额。

(二)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基金的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1

管理人名称: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拓投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 A、B、C、D栋A栋8层822

法定代表人:陈运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497984146

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P1032390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实际控制人为陈运兴。

华拓投资是一家专注于Pre-IPO全链条赋能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2390。

主要投资领域:以Pre-IPO项目为切入点,在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和北交所成立的大背景下,把握IPO项目爆发性增长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寻找战略性投资机会

(二)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2

管理人名称:海南华至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华至盈”)

统一信用代码:91460400MA5TUHQ75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E区2楼工位编号:A41-A44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晓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8日

营业期限:2021年0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投资领域:以Pre-IPO项目为切入点,在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和北交所成立的大背景下,把握IPO项目爆发性增长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寻找战略性投资机会

(三)有限合伙人情况

1、吕攀莲(身份证号:3411271981********),住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2、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1000141049668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

法定代表人:于子洲

注册资本:21,287.7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1995年05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甲基膦酸二甲酯、乙基膦酸二乙酯、三(β-氯乙基)磷酸酯、三(β-氯丙基)磷酸酯、聚氨酯粘合剂、汽车门窗胶、多用粘结胶研制、生产、销售(限本公司自产产品)。(以下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精细化工产品、建筑化工产品、建筑密封胶、烷基糖苷及其制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于子洲持股24.07%,为实际控制人。

3、北京和琨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029N3G0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2层20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9日

营业期限:2021年04月09日至2051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5%,北京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5%。

4、共青城华拓至盈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5MA39RN182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40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冼俊辉持股64.8%,其他股东持股35%,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2%。

5、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58765227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901-9027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卢依雯持股95%,张国涛持股5%,实际控制人为卢依雯。

6、珠海新州精选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5YK430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064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筠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9日

营业期限:2021年02月09 日至 2036年02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8750%,广东筠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250%。

7、刘俊锋(身份证号:4414812000********),住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镇。

8、王岳钧(身份证号:3306231954********),住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

9、蔡松汝(身份证号:3202031990********),住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10、潘素珍(身份证号:5109021955********),住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11、张静(身份证号:3101121971********),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12、钱惠华(身份证号:3210281979********),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13、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9796325X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2108A

法定代表人:黄志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2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2日至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主要股东:黄志毅持股68.06%,黄志坚持股31.94%,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毅。

14、珠海市华裕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YJW6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下村31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唐俊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3日

营业期限:2021年02月0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裕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凯捷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广州果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实际控制人为林晓映。

15、凌日强(身份证号:3601041983********),住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16、吴哂怡(身份证号:3205251991********),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17、周文波(身份证号:4307231976********),住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18、万峰(身份证号:4202021969********),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9、严杏玲(身份证号:4414221977********),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20、王康(身份证号:3703221987********),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21、广州市合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T0JL8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业路18号之三之四208(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陈碧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2日

营业期限:2019年0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受商业银行委托提供银行信用卡及其它信贷业务的催告通知、策划、营销推广,信用卡信息咨询业务(法律法规须许可审批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通信业务催告通知服务(法律法规须许可审批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主要股东:孙进壮持股90%,段常青持股10%,实际控制人为孙进壮。

22、成都创人所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672173748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A区3幢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杨祥吉

注册资本:3,75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8日

营业期限:2008年03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出版(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主要股东:杨祥吉持股60.0051%,经纬(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6299%,其他6名股东合计持股25.365%,实际控制人为杨祥吉。

23、倪耿武(身份证号:4413241991********),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5名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RN0HX6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5、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冼俊辉)

6、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7、合伙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50年11月29日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基金认缴规模(基金份额总额):21,600万元

10、基金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为:SQJ632。

11、完成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后,华拓至盈伍号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2、基金的募集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基金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1,600万元。植顺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占比3.2407%。

13、投资标的方向:投资对象限于未上市企业,处于Pre-IPO阶段或者成长期的优质项目。

14、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三、有限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

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目的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3、经营范围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合伙金额

合伙企业的目标合伙金额为21,6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基金募集到账金额为准。

5、存续期限

本合伙型基金存续期限预计为5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本合伙基金成立日)起至满5年为止。其中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算3年,投资期结束后至基金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如前述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仍有未退出项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基金存续期限延长1年。其后,如果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总实缴出资额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存续期限可再延长,但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二)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

1、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1”)以及海南华至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2”),其中普通合伙人1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2出资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

拟募集金额为21,59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记载的内容为准,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3、合伙资金到位

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时间以及实缴出资数额以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通知为准,且经普通合伙人1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分期实缴出资。

(三)合伙人和合伙人大会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代表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普通合伙人2海南华至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协助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仅指本协议第二十一条约定的因受让原合伙人份额而入伙的情形)、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帐薄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大会

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合伙企业取得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即行成立。

(1)合伙人大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或者代表超过三分之一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也可提议召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人大会召开前的15日内向各合伙人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的5日内通知上述事项。

(3)合伙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合伙人作为代理人出席合伙人大会,行使相应权利。

(4)合伙人大会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管理费

1、管理费

在本合伙基金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4%计算并由管理人一次性计提管理费,管理费于计提日后30 天内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

2、执行事务报酬

在本合伙基金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2支付执行事务报酬,执行事务报酬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4%计算并由普通合伙人2一次性计提,并于计提日后30天内按本协议约定将执行事务报酬支付至普通合伙人2指定账户。

(五)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

1、入伙

合伙企业注册时入伙的合伙人在签署本协议、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需及时依约缴纳所认缴合伙资金。

合伙企业注册登记后新入伙的合伙人需签署《入伙协议书》及相关文件、缴纳所认缴合伙资金后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及时完成新合伙人入伙的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2、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约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批准外,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缩减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在下列情形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强制有限合伙人退伙:

(1)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

(2)不具备成为本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资格的有限合伙人;

(3)未按执行事务合伙人指示履行配合义务的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的权益转让

有限合伙人向现有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第三人转让合伙权益的,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且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受让权。受让合伙权益的第三人应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进行质押。

(六)投资事项

1、投资形式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权或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权或股份;

(3)以债转股的方式投资未上市企业;

(4)以定增或老股转让的形式投资于新三板已挂牌企业的股权;

(5)以增资或受让出资份额方式投资于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

(6)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股权投资形式。

2、投资决策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团队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参与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及提出投资退出计划。

(2)投资决策委员会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3名资深专业人士组成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票决定,每名委员具有一票投票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或其他处置方式等重大事项均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

(七)利润分配

在投资项目退出后,合伙企业即进行权益分配。在分配之前,先扣除其他由合伙企业支付的成本费用。扣除前述成本费用后的投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

(1)实缴出资回收分配: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就其在上述第(1)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实现每年8%的内部收益率(“优先回报”),计算期间自全体合伙人相应出资缴付实际到账之日起至其收回之日止;

(3)如有余额,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使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3)项收到的金额等于:上述第(2)项中的优先回报金额/80%*20%。

(4)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由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存在违约合伙人情况下,应根据对违约合伙人适用违约条款的具体情况对上述分配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法律规定,因基金管理人对于个人合伙人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如合伙人中存在个人合伙人,本合伙协议所提及的“分配总额”或“分配金额”系指管理人依法为相关个人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前的“分额总额”或“分配金额”。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事项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额度相对有限,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公司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对基金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及时了解产品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监督,并提前做好资金管理安排,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华拓投资、海南华至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华拓投资、海南华至盈及管理的产品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4、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5、公司在本次投资事项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6、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共青城华拓至盈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05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就近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江苏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苏银理财恒源月开放融享2号

2、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公募、开放式

4、产品预期收益率: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0%

5、理财期限:每月为一个投资周期

6、起息日:2022年4月12日

7、到期日:无固定存续期限

8、购买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风险等级:二级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2)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G】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2、理财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3、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4、产品预期收益率:3.6%-4.3%(年化)

5、理财期限:9个月

6、起息日:2022年5月16日

7、到期日:2023年2月16日

8、购买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风险等级:R2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3)华夏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周期180天理财产品A款

2、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收益率:3.45%-4.25%(年化)

5、理财期限:180天

6、起息日:2022年07月05日

7、到期日:2023年01月05日

8、购买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风险等级:PR2(中低风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4)华夏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180天理财产品A款

2、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收益率:3.20%-4.20%(年化)

5、理财期限:180天

6、起息日:2022年07月05日

7、到期日:2023年01月05日

8、购买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风险等级:PR2(中低风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6)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和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