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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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5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部分董事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天昕、林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