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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1,500万元,美元7,000万美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1,500万元,美元5,000万美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60,000万元,美元2,000万美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凌斌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康冠”)、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商用”)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指: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总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同时,公司董事长凌斌为惠州康冠、康冠商用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康冠科技、凌斌先生就惠州康冠、康冠商用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惠州康冠、康冠商用的最高保证金额分别为20,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1,500万元人民币和7,000万美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6,205.24万元人民币和3,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67.8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凌斌先生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