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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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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2022-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27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转换比例调整的,GDR发行数量可相应调整。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GDR并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和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00.00万元到25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5,857.23万元到148,857.23万元,同比增加111.25%到142.94%。

2.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5,000.00万元到24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2,665.48万元到145,665.48万元,同比增加110.10%到142.3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00.00万元到25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5,857.23万元到148,857.23万元,同比增加111.25%到142.94%。

2.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5,000.00万元到24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2,665.48万元到145,665.48万元,同比增加110.10%到142.34%。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42.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334.52万元。

(二)每股收益:0.5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1、2022年1-6月风电行业整体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公司在手订单增加及公司风机交付规模上升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2、电站项目转让的规模和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无。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无。

(四)其他

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披露

上市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公司已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7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刊发《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意向函》(以下简称“上市意向函”)。上市意向函为公司根据英国市场发行惯例而刊发,其目的仅为公司在境外市场公开表明上市发行意向,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上市意向函并非针对A股投资者刊发。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信息而做出。

上市意向函中关于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5.5亿美元(包含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可能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且不超过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初始发售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0%(以孰低者为准)。

2、本次发行的GDR预计将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维护的正式清单中的标准板块上市,并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主板市场的沪伦通板块交易。公司也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上市提出申请,基础证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与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一致。

3、本次发行的GDR的价格预计每份不低于20.22美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大约60%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提升集团风机制造和销售能力,包括研究、制造和销售集团风机;大约20%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促进集团的国际化战略;大约10%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提升集团的光伏、储能和氢能实力;大约10%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

5、 本次发行上市的GDR将全部基于公司新增A股股票。公司现有股东预计将不会出售任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基础证券的一部分。

6、 本次发行将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以下简称“《美国证券法》”)S规则以“离岸交易”(定义见《美国证券法》项下S规则)方式在美国境外发售。

7、 本次发行尚待取得所有相关注册和监管审批。

8、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细节将在公司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8日左右刊发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通过簿记建档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7日左右确定。

9、 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8日左右开始附条件交易,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13日左右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本次发行的GDR时,应仅依赖最终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

10、 UBS AG London Branch、HSBC Bank plc及CLSA Limited 担任本次发行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UK) Limited与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拟担任本次发行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意向函的英文全文可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https://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news-article/market-news/intention-to-float/15530177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每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代表 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5.5亿美元(包含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可能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且不超过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初始发售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0%(以孰低者为准)。

●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合格投资者通过跨境转换机制注销GDR并将对应的A股股票售出以及买入A股股票并生成新的GDR。

●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在申请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31日(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23日,由于公司因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2,5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3,783,206股,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调整为不超过168,302,500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GDR对应的公司A股基础股票转换率

公司本次发行的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基础证券A股股票。

2、本次发行的价格

本次发行的GDR的价格预计每份不低于20.22美元。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于伦敦时间2022年7月7日确定。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5亿美元(包含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可能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募集的资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且不超过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初始发售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0%(以孰低者为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确定。

4、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UBS AG London Branch、HSBC Bank plc及CLSA Limited 担任本次发行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UK) Limited与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拟担任本次发行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告中简称“合格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将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交易。

(五)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1、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 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2、跨境转换的相关限制

(1)期限限制: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此外,为了确保稳定价格操作人在行使超额配售权期间GDR的数量不超过被核准的上限,在稳定价格期内投资者可能不能通过跨境转换机制生成GDR。

(2)数量上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 GDR)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二、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总股本为2,103,783,20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不超过2,272,085,706股(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上限计算)。

三、 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英国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