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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2-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6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01,801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君实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87,130,000股,并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84,146,5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71,276,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20,184,9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251,091,51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01,801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0.1974%,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7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207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45,500份,其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其余203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实际行权数量为1,219,5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71,276,500股变更为872,496,000股。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205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11,500份,实际行权数量为1,711,5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72,496,000股变更为874,207,500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2021年6月23日,公司完成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向至少六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36,549,200股H股,公司总股本由874,207,500股变更为910,756,700股。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187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45,200份,实际行权数量为1,845,2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910,756,700股变更为912,601,90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中金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韦弦、杨瑞瑜。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6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海通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崔浩、杨柳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君实生物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君实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01,801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01,801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