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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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22-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7月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75.24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了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6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基本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年5月30日。

2、首次授予价格:3元/股。

3、首次授予人数及数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210人,共计授予1,075.24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公司原拟向26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46.6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5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210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1,075.24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锁定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6月3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7676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就方盛制药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21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10,752,4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40,182,12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440,182,12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075.24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为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6,01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33%。本次授予完成后,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将降为35.4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2年-202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7676号)。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