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1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7月6日、7日、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中,如果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但如属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2“上市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21元,公司符合豁免条件;公司当前未公开的业绩信息不存在提供给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