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9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乘用车EGR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 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额6500万元人民币,资源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客户属地化供货需求,提升公司新能源热管理业务市场占有率,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电池水冷板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以下简称“四川银轮”)

2.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注册地址:四川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许光强

6.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投资建设主要内容

1.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额6500万元为首期投资,全部为注册资本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1700万元。分两期出资,具体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确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建设期

投资建设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

3.投资建设主要内容

首期投资主要生产电池水冷板产品,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新增各类生产及试验设备90余台套,建立两条一件流生产线,产线可生产满足CTP/CTC/CTB集成下的大尺寸水冷板,同时产线覆盖CTM冷却下的中、小尺寸水冷板产品,用于所有水冷板产品的零件加工、装配、半成品及成品的各种检测和试验。拟租用四川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区已建厂房。

4.投资建设规模

计划于2023年2月开始运营投产,根据目前市场情况预测,预计2023年形成电池水冷板产量79万件,预计销售收入22,684万元;预计2024年形成水冷板产量121万件,预计销售收入为30,822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满足四川时代、成都沃尔沃等主要客户的属地化供货需求,降低物流、制造等运营成本,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公司计划在四川宜宾设立全资子公司,快速响应周边新能源客户的供货需求。

2.投资潜在风险

本资投资可能受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升级、产品替代等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存在受当地疫情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产等风险。公司对上述风险有着较充分的认识,并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期较短,电池水冷板产品产线成熟,能较快形成批产能力。有利于发挥“属地化制造,全球化运营”的布局优势,加强为新能源战略客户属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热管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推进公司“深耕热管理,聚焦新能源”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 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由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轮”)实施的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31.3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36号)。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结项的乘用车EGR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计划完成日期由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计划完成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

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相关专户里其中10882.91万元(含理财、利息收入)变更到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项目)开设的专用账户内,剩余的募集资金1365.2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将继续留在上海银轮乘用车EGR项目专户内,继续用于乘用车EGR项目的后续投资使用。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乘用车EGR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理财、利息收入,该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131.3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均为理财、利息收入,节余资金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8.55%。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乘用车EGR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购买适当理财产品,实现资金增值,节余资金均为理财、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乘用车EGR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131.35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上海银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公司及上海银轮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乘用车EGR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乘用车EGR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本次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同意银轮股份乘用车EGR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 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45.7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36号)。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 本次终止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8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变更至母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天台县。

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山东潍坊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本次终止项目的募集使用情况及终止原因

1.终止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理财、利息收入,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节余资金3645.7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39.26%。

2.募集资金项目终止的原因

DPF国产化建设项目节余原因主要受商用车及非道路行业需求周期性下滑影响,原计划的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现已投资建设的产线已基本能满足订单需求,为了更合理、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拟终止该项目,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DPF国产化建设项目现已投资建设的产线已基本能满足订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45.75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与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承诺及说明如下: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本次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银轮股份终止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2022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 真: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6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日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3:

回 执

截至2022年7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注: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在2022年7月20日17:00前将本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