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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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会议议案部分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7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7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10,844,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9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9,631,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1,213,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1,213,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1,213,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1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向结算公司申请回购注销的库存股份为802,416股(该股份于2022年7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扣减公司库存的回购股份11,909,750股后,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721,307,933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84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209,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1,209,603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209,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84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209,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4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209,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4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3%;反对1,358,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840,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李秋红、黄世政、陆继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8,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9,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96%。

(2)选举黄家兵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8,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9,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96%。

(3)选举戴盛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4)选举李秋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5)选举黄世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6)选举陆继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4,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6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3,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14%。

16、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韩文君、胡泽禹、钱荣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韩文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2)选举胡泽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3)选举钱荣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91,09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55%。

17、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王娥、曾军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娥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78%。

(2)选举曾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00,724,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68%。

以上第1项、第2项、第5项至第12项及第14项至第17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第3项、第4项及第1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童曦、程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陈钦鹏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陆继强先生,韩文君女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黄世政先生,胡泽禹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荣女士、韩文君女士、黄世政先生,钱荣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声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王占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王占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以上三项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罗江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罗江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江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罗江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刘峻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提名委员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相关人员简历:

陈钦鹏先生: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潮汕商会名誉会长及深圳市潮青会常务副主席。现选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钦鹏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通过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6,400,999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6,075股;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份额。

陈钦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家兵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1997~2002年任职湖北枣阳化学工业总公司成本科长,2002~2009年任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营销财务科经理,财务会计科经理,2018年5月-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选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黄家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0,990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份额。

黄家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盛杰先生: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2005年担任上海齐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2011年担任上海新东方奥菲斯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B2B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选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戴盛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6,550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份额;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6.5%股份.

戴盛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占君先生: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现选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占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江龙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学士,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企业文化主管、企业文化经理等职,现任证券投资部证券总监。2010年-2016年任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选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罗江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峻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2007年至2011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非地区部区域内控负责人,2012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与审计部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审计负责人,2018年至2020年任维也纳酒店集团审计监察总经理。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2021年10月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选任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刘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项目已完成。具体换届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李秋红女士、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韩文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已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陆继强先生,韩文君女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黄世政先生,胡泽禹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荣女士、韩文君女士、黄世政先生,钱荣女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相关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共同推选公司监事王娥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股东监事王娥女士、曾军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江学礼先生已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王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娥女士: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入职本公司,历任采购专员、采购经理、采购副总监,现任职本公司培训总监。2013年-2019年任公司监事,2019-2022年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选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娥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份额。王娥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娥女士、曾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已选举江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监事王娥女士、曾军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江学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22年7月1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该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