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01,846,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3,559.90万份调整为4,983.86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数量由598.65万份调整为838.11万份。
同时,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48.08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94万份(调整后)。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65.0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6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7.156万份股票期权及1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4.234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行权价格均为7.4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7.41元/股。
●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763人调整为664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17人。
● 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的数量由3,559.90万份调整为4735.78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数量由598.65万份调整为821.17万份。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01,846,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1+n)=(10.50 -0.127)/(1+0.4)=7.41元/股。
(三)权益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o×(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Q=Qo×(1+n)= 3,559.90×(1+0.4)=4,983.86万份。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Q=Qo×(1+n)= 598.65×(1+0.4)=838.11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48.08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94万份(调整后)。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65.0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3人调整为66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83.86万份调整为4735.78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17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838.11万份调整为821.17万份。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6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
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黄蜂”)。
●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新增对浙江大黄蜂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2年7月11日,公司为浙江大黄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159.13万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截至2022年7月1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浙江大黄蜂拟新增投资12亿元用于购买高空作业平台等主营设备,拟向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开展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为了浙江大黄蜂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浙江大黄蜂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注册资本:11,6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街60号2楼212室(丽景民族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大黄蜂94.21%的股权,浙江大黄蜂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浙江大黄蜂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办理具体事宜,包括选择、确定、引进新的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和担保协议,在浙江大黄蜂总融资额度内对融资对象、融资金额、担保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租赁方式、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
5、浙江大黄蜂其他股东愿意就上述担保事项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数额以其持有的浙江大黄蜂的全部股权价值为限。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黄蜂提供担保为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支持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7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527,544.6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23%。
截至2022年7月1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1,846,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4,534,506.14元,转增360,738,60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62,585,107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01,846,505万股增加至126,258.5107万股,注册资本将由901,846,505万元增加至126,258.5107万元。
鉴于以上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6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6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947.156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11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164.234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7.4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6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947.15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64.234万份,合计拟行权1,111.39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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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2年6月20日届满。
2、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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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6月21日
(二)行权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为947.15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164.234万份,合计1,111.39万份
(三)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664人,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117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7.41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2年8月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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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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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6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947.156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11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164.234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7.41元/股。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2-07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
至2022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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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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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 7月25日 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周旭明 陈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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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