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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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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6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减持后合计持股83,259,294股,占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0.29%,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国盛集团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盛集团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11,9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建集团

股票代码: 6006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建集团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100 号

电话:021-23111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盛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股权控制图如下所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建集团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因华建集团股权激励等事项,国盛集团所持华建集团股份的比例被动减少。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因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等事项,国盛集团所持华建集团股份的比例被动减少。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国盛集团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华建集团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1)根据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49):国盛集团拟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华建集团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16,183,194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国盛集团尚未按照此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何华建集团股份。

(2)国盛集团拟于未来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建集团总股本0.53%的股份,即不超过4,282,000股。

针对上述计划(1)和(2),若公司发生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使得公司股本数量产生变动的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华建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盛集团所持有华建集团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国盛集团原持有华建集团15.29%的股份;

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因华建集团股权激励等事项,国盛集团所持华建集团股份的比例被动减少至14.51%;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因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等事项,国盛集团所持华建集团股份的比例被动减少至11.76%;

2022年7月11日,国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1,900,900股华建集团(占华建集团总股本的1.47%)。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集团持有华建集团10.29%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盛集团持有华建集团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66,083,468股,占华建集团总股本的15.29%。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集团持有华建集团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83,259,294股,占华建集团总股本的10.2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华建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