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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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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4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

至2022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的《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7月27日13:00--13:3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授权委托书附后。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丰瑞、冉小未

联系电话:023-68851877

传真:023-68821361

2、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国汽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2-038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黎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征集人基本信息

黎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学教授,中共党员。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教育部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渝三峡、中国嘉陵、世纪游轮、贵州百灵、小康股份、金科股份、福安药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上市公司小康股份、华邦健康、望变电气、重庆港独立董事。2016年4月22日起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405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是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22年7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证明其股东身份的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证明其股东身份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收件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51877

联系传真:023-68821361

邮政编码:4011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经审核后,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黎明

2022年7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黎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