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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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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22-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4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6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6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6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认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2年7月11日

(5)产品期限:30天

(6)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11日

(7)产品预期收益率(年):本产品保底收益率1.35%,浮动收益率为0%或1.70%或1.90%。

(8)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为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浦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冬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巩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阴春霞、郭文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