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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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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基金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2-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022年7月2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200010)

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23261199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申赎、赎回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org.cn/fund)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C:015919/015920)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

北交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初创性、技术新、研发投入大、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相对于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北交所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盈利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整体上更为突出,且在北交所投资还存在市场制度、交易规则等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基金管理人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1、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因此市场整体流动性可能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基金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2、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3、投资集中风险

因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经营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低于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其规模也可能偏小,往往具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力较弱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5、退市风险

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6、股价波动风险

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区间相对较大,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大于A股其他板块,存在北交所股票价格波幅较大而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7、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交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北交所股票带来的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审慎投资。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

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C:015919/015920)参与科创板投资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

二、本基金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

三、风险提示

科创板股票相比A股其他板块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板股票的上市标准与A股其他板块存在较大差异,未对企业盈利水平有强制要求;此外,科创板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业的收入及盈利水平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上市后持续无法盈利的情形;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2、科创板新股采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且可比公司较少,发行定价难度大,上市后存在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

3、科创板退市制度较A股其他板块股票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4、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可能产生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5、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将会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6、科创板可能采用摇号抽签方式对于参与网下申购中签的账户进行获配股份的一定时间内的锁定机制,锁定期间获配的股份无法进行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7、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8、其他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境外企业风险。在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其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3)存托凭证特别风险。存托凭证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基金投资于科创板上市股票,可以分享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因科创板风险而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2年7月12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