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丽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本次解除质押26,59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9,351,02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3.06%。
●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3%,合并已质押股份427,174,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5%。
2022年7月12日,公司接到股东陈丽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陈丽芬女士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于2022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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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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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3%。本次质押解除后,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427,174,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5%。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