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6,000万元。
● 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7,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区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7,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2.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22.46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2022年上半年度,受到新冠疫情、物流管制及员工差旅受限等因素的影响,工程项目施工量减少、施工进度放缓,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二)2022年上半年度,受到新冠疫情等影响,工程结算及客户回款放缓,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相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浙江亿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品创投”)、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洋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均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亿品创投、舟洋创投合计持有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园林股份”)股份8,188,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上述股东所持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亿品创投、舟洋创投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188,915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亿品创投、舟洋创投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亿品创投对园林股份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舟洋创投对园林股份的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截至2022年7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亿品创投、舟洋创投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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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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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相关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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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亿品创投、舟洋创投严格遵守其在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承诺,即在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因此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