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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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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2-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3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600万元至-2,4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综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日后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3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御银,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7月8日、7月11日、7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与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意向协议书》,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18,000万股股份(占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本总额9%),在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后,转让给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目前交易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测算,若公司最终完成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参股公司股份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筹划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与本公告同时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3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