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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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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4版)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1)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因公司利润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2022年05月31日前所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2022年05月31日后减持后所持有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产权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变动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地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7月13日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7月13日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7月1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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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