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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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42,2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253,808.22元=712,690,411股(总股本713,632,611股-回购股份942,200股)×0.0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199735元/股=14,253,808.22元÷713,632,611股(小数点后第六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735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转股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可转债自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停止转股。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的总股本与2022年7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保持一致,即为713,632,611股。

4、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942,2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 713,632,611 - 942,200 =712,690,411(股),即以712,690,4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253,808.22元=712,690,411股×0.02元/股。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42,200股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4月16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中装转2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需要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中装转2转股价格将由 6.31元/股调整为6.29元/股,转股价格实施日期为 2022 年 7 月21日,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七、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4-5层

咨询联系人:陈琳

咨询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电话:0755-83567197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的通知,庄小红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庄小红女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1)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内(2022年7月13日-2023年1月12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0,040.73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3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7%,对应融资余额为21,344万元;

(2)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一年内(2022年7月13日-2023年7月12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4,066.5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6.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1%,对应融资余额为31,344万元;

(3)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庄小红女士本次股份质押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庄小红女士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31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29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并于2021年5月24日上市。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4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4,253,808.22元,以公司总股本713,632,611(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973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6.31-0.0199735=6.2900265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因此,“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

“中装转2”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目前“中装转2”已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