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1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及具体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及影响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分阶段择机实施回购。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股,交易总金额189,976,868.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已支出的回购金额为回购计划下限5亿元的38%,回购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其主要原因如下: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受疫情、行业调控和市场信心等因素影响,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市场整体表现保持低迷。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70亿元。同时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整体环境改善不达预期,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一系列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安排与预期的差异导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目前未能达到下限。
虽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疫情和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公司现金流可能阶段性承压。鉴于此,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科学合理的使用存量资金,并发挥更大效力,公司决定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终止回购股份更加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大程度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就终止股份回购事项未能完成本次回购方案深表歉意。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应对目前资金流较为紧张的局面、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终止回购方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终止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339,715,8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42,69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80%。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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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洪英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1年7月22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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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8,143,86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035,96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回购完成后预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根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据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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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被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据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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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