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3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4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截至2022年7月12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1 年 8月 12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 9 月 2 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3日和2022年7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2年7月12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最高成交价为7.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2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50,088,27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12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出售了公司股份8,033,900股和1,466,1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8,627,600 股,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公司如在回购股份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7,728,104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6,932,026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