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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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全资企业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参与投资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宁波甬欣韦豪三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欣基金”),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韦豪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民币19,800万元认购宁波甬欣基金的基金份额,绍兴韦豪对宁波甬欣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占比为19.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二、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甬欣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VY535

基金名称:宁波甬欣韦豪三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年7月8日

公司将根据宁波甬欣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7月12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4,974,900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305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起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16日

2、授予数量:14,974,900份

3、授予人数:2,305人

4、行权价格:166.85元/份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并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的行权条件之一。

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公司2021年净利润是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即400,288.14万元。

上述考核期“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未来年度实施的激励计划(如有)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及未来年度实施的激励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2年7月12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韦尔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1000000159、1000000160、1000000161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7月12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4,974,900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305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