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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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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22-02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

至2022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601室

联系人:刘露茜 电 话:021-52046604

邮箱:lucyliu@kama.com.cn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2-023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二、以6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主任委员;选举李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益先生简历附后)。

三、以6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海琴女士、王志刚先生、刘同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周慈铭先生、李远勤女士、苏勇先生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海琴女士、王志刚先生、刘同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在对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其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

四、以6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史建萍女士到龄退休,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露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刘露茜女士的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简历附后)。

五、以6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25号公告,刊载于2022年7月14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简历

李益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政工师。曾任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通机事业部经理,恒天动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海琴女士: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先后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王志刚先生:198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先后在大智然(北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北京科诺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工作,曾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刘同刚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资者关系业务经理、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刘露茜女士:1988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法律资格证书,现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2年1月至2018年4月任职公司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刘露茜女士于2018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2-02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7月13日,经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刘毅先生(简历见附件)当选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毅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毅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职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宝钢特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起任职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规划部,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技术规划部副部长;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技术规划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2-02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晓飞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张晓飞先生简历

张晓飞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郑州纺机厂长助理、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染整事业部总经理、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