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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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3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22-035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5民初2486号之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情况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亨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诉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法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二)本次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路88号

被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8号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的进展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被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案涉交易涉嫌合同诈骗罪向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后已将该案移送相关公安机关处理。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所依据的基本事实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属于同一事实,民事诉讼的法律行为本身涉嫌刑事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驳回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驳回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

当事人若不服上述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十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对于上述裁定不持异议。江苏亨通是否提出上诉,公司尚不得知。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被驳回,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案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43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22-036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2 年半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0万元到-2160万元。

● 公司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3250万元到-2659万元。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0万元到-216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250万元到-2659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8.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66万元;每股收益0.006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等外部环境影响,泵及泵系统、液力变矩器及智能燃气表等主要业务板块销售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导致本期产品毛利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期收到政府补贴等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