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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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
1. 2022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总部及各主要子公司所在的多个地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疫情影响。公司总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机电力所处的上海地区疫情封控时间超过两个月,极大影响了公司新能源工程业务建设和物流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所处的江苏张家港地区因疫情防控,上下游供应链运转不畅,影响生产进度。上述情况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毛利金额相比上年同期也相应下降。
3.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回款力度,积极进行催收,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4. 2021年上半年,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产生非经常性投资收益7,029.6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未产生类似的非经常性收益。
综上,公司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并出现一定程度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随着公司所在地区相继复工复产,公司提前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公司在复工后迅速恢复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并通过多种方式调整工作计划,完善细化工作安排,尽全力挽回损失的生产作业时间,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2.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上海电气调整天沃科技管理模式及解决上海电气与天沃科技光伏业务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于2022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于2022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股份”)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32,458,814股转让给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电气控股将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根据电气控股“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工程业务结构优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电力工程业务是工程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战略布局下,电气控股各下属企业根据自身核心竞争力优化分工,以其资源禀赋作为主攻方向,为实现“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助力。根据上述战略发展规划,同时为避免与电气股份在中国境外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相竞争,经天沃科技内部决策,根据天沃科技在中国境内能源工程项目领域的资质优势和经验积累,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拟优化调整天沃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产业定位,继续聚焦中国境内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不承接中国境外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此外,经电气股份内部决策,电气股份将重点聚焦中国境外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已签署的业务合同继续履行外,不再承接中国境内市场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
电气控股出具了相关承诺,支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电气股份与天沃科技基于各自竞争优势开展相关业务,并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各方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动电气股份向天沃科技出售相关资产、推动天沃科技向电气股份出售相关资产、推动一方或双方对外出售相关资产等方式,完成对双方同类业务的整合,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电气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天沃科技及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天沃科技及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新增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将依托其资源进一步支持天沃科技的发展。
2、对于天沃科技和电气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将由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产品特点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经营各自业务,电气控股将督促电气股份和天沃科技执行各自基于竞争优势作出的业务定位安排。即“电气股份聚焦中国境外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再承接中国境内市场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天沃科技聚焦中国境内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不承接中国境外光伏电力工程总承包、风电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电气控股将按照行业的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公平地对待各上市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做出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的安排或决定,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获得的信息来不恰当地直接干预相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电气控股将根据各上市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安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动电气股份向天沃科技出售相关资产,推动天沃科技向电气股份出售相关资产,推动一方或双方对外出售相关资产等方式,在各方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的前提下,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各家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整合。
4、本承诺函在电气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电气股份及天沃科技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