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关联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董小春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于为济南百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济南百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公告》(临2022-02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2-027), 《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2-027),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2-027),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的需要,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田颖杰女士、徐凌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蒋青云先生、朱洪超先生对上述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八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七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田颖杰女士,女,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曾任砂之船(上海)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百联(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徐凌玲女士,女,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

曾任上海百联西郊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百联南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零售营运部(现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2-02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15: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暨开展资产证券化(类REITs)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上海上影百联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济南百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2-027),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2-02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暨开展资产证券化(类REITs)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联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百联百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百货”)拟将所持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金山项目公司”)、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川沙项目公司”,与百联金山项目公司合称为“项目公司”)100%股权及不超过115,185万元的债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并开展资产证券化(类REITs)事项。计划管理人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名称以最终发行时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代表专项计划参与标的资产的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计划管理人将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专项计划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将按照不低于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所涉项目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专项计划尚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取得其无异议函后发行、设立,并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百联百货拟将所持标的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计划管理人拟设立专项计划并代表专项计划参与标的资产的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计划管理人将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专项计划持有标的资产。

根据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百联百货所持两家项目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0,356.49万元;同时百联百货拟出售对两家项目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15,185万元的存量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将按照不低于前述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标的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专项计划尚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取得其无异议函后发行、设立,并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拟参与本次交易的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产品要素

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拟担任本次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如上海证券最终担任计划管理人并代表专项计划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取得标的资产,因专项计划财产仍独立于计划管理人且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下属企业的实际控制,具有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专项计划目前尚未设立,专项计划的情况以最终发行设立的情况为准。

(二)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及交易步骤

专项计划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及交易步骤主要如下:

1、百联百货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全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

2、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并代表专项计划参与标的资产摘牌,若经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确定其为最终摘牌方,则计划管理人将利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专项计划持有标的资产。

3、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完成摘牌取得标的资产后,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和项目公司将与百联股份指定下属子公司签署委托协议,聘请百联股份指定下属子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提供与物业相关的行政、管理及经营方面的服务并向其支付委托管理费,同时也将对百联股份指定下属子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若物业资产实际实现的经营净现金流不及预期金额(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支付事件),则百联股份指定下属子公司需要就差额进行补足(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若物业资产实际实现的经营净现金流超过预期金额,则将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百联股份指定下属子公司作为绩效奖励,具体事项以后续签署的《资产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百联百货持有的百联金山项目公司100%股权、百联川沙项目公司100%股权以及百联百货对两家项目公司分别享有的本金金额不超过51,779万元和63,406万元的存量债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股权及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两家项目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前,两家项目公司均系百联百货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事宜。

4、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百联百货与百联股份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百联百货受让百联股份对两家项目公司分别享有的关联方借款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一切附属权利(如有)。同时根据两家项目公司出具的《股东决定》,两家项目公司分别将账面未分配利润向股东百联百货进行分配并形成应付股利。以上关联方借款债权及应付股利共同构成百联百货对项目公司享有的债权。

百联百货拟将其对百联金山项目公司享有的本金金额不超过51,779万元的债权以及对百联川沙项目公司享有的本金金额不超过63,406万元的债权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与百联百货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共同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二)项目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393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390号)。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1260号、东洲评报字[2022]第1261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百联金山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5,950.07万元;百联川沙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4,406.42万元,两者合计为70,356.49万元。前述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备案的结果为准。此外,标的债权账面金额合计不超过115,185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公开挂牌底价将以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及标的债权经审计账面金额的原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经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形成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标的股权的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按照市场法,百联金山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4,000.00万元,百联川沙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1,000.00万元;按照资产基础法,百联金山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5,950.07万元,百联川沙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4,406.42万元。

鉴于百联川沙项目公司、百联金山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出租,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的一揽子实施计划,考虑到本次已在资产基础法中对核心资产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其测算的价格能客观地反映出市场价值,故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按不低于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挂牌底价,并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开、公允,具有合理性。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交易尚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本次交易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交易文件,根据本次交易进度调整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并相应调整挂牌底价;

2、具体实施本次交易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终止本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事项;执行或参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及专项计划申报、设立、发行等程序,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3、审批决定专项计划后续发行所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名称、专项计划期限、发行时点、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结构分层以及相关交易文件磋商和修改等;

4、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开展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且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如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作为挂牌底价进行测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约5.3亿元,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须根据最终交易成交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三)本次交易实施后,项目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事项,不会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或项目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最终摘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专项计划的设立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并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的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及专项计划发行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2-02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践行企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应对疫情,现制定百联股份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租金减免方案

(一)实施原则

此次公司减免实施方案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作为政策依据,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主体、对象及具体要求

1、实施主体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外地门店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2、实施对象及实施要求

适用对象为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含转租国有性质房产)、使用权房,并使用该承租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 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减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存在间接承租百联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性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方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方可通过转租人提出减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实施主体的房屋若为非自有房产,应积极向业主方争取租金减免支持。

3、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4、减免金额

减免金额以租赁合同中的固定租金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每月租金不一致的、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等情形的,原则上以合同期限为基础、按照权重比例计算,以实收年租金计算减免额为限。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本次减免租金措施能够尽快、有序、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租金减免安排的相关事宜。

本次租金减免的具体办理以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董事会决议拟定的《百联股份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方案》(暂定名)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减免租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租金减免方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初步排摸,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约3.31亿元,约占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96%。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2.15亿元,约占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28.61%。本次租金减免安排对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最终数据以实际执行金额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减免租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