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及子公司为相关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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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所示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在深圳市签订了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整;同时,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成霖洁具工业区一栋101-103、201-203及二栋一层的不动产向建设银行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90亿元整的抵押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向建设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亿元供应链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成霖洁具工业区一栋101-103、201-203及二栋一层的不动产向建设银行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整的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301,330.19万元,对宝鹰建设的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25,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75,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301,330.19万元,对宝鹰建设的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44,5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55,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3、法定代表人:薛依东
4、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C号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1,023,890.34万元,负债总额791,957.29万元,净资产231,933.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2,466.38万元,利润总额-189,230.03万元,净利润-161,500.9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983,729.36万元,负债总额755,872.32万元,净资产227,857.04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6,826.26万元,利润总额-4,058.30万元,净利润-3,929.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99.89%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0.11%股权,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2、履约能力: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7.95亿元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A》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人民币7.95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务人支用主合同A1(指建设银行与宝鹰建设签署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A》。)项下额度而发生的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业务起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A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A约定的事项, 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抵押合同A》主要内容
(1)抵押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15.9亿元整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A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支用主合同A项下额度而发生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最高额抵押的债权确定期间:主合同A项下额度有效期间。
(二)申请4亿元供应链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一《最高额抵押合同B》主要内容
1、抵押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8亿元整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B2(指建设银行与宝鹰建设签署的《供应链融资额度合同B》。)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B项下融资本金,抵押权人作为受让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应收账款本金;以及相应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最高额抵押的债权确定期间:主合同B项下额度有效期间。
四、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1、抵押资产名称:成霖洁具工业区一栋101-103、201-203及二栋一层
2、权属证书编号:深房地字第5000632156 号-第5000632160号、深房地字第5000632162号-第5000632163号
3、抵押资产位置: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
4、建筑面积:10,154.10平方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亿元。本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9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79,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0,197.0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2.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未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综合融资额度合同A》;
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A》;
5、《最高额抵押合同A》;
6、《供应链融资额度合同B》;
7、《最高额抵押合同B》。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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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1、报告期内,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和财务情况考虑采取了更为审慎的经营战略及订单策略,与此同时,受到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影响,施工进度放缓,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2、公司积极推进业务战略调整,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受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市场竞争影响,且国内建筑材料持续涨价等叠加因素,从而使得项目成本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
3、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抓住国企混改和行业调整的重要时机,充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资源和国资控股的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通过提质增效等举措逐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