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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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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2-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1日,截至2022年7月1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互联基金,16013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1日,截至2022年7月1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若截至2022年7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份额类别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 的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对托管协议中投资监督章节中流通受限证券投资比例限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及托管协议修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本次修订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

2、本次相关基金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附件一: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

附件二:相关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