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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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2022-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卓勤”)、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5,800万元、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1,800万元、112,800万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800万元、69,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5,800万元、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21,800万元、112,800万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5,800万元、69,8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100,000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5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的2022年度总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15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卓勤

(二)深圳新嘉拓

注:上述系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协议》

(1)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的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捌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与授信函所述各项银行授信(含对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和重述,下称“银行授信”)相关的以及授信函所提及和定义的每项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人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费用、开支、赔偿承诺以及债务人在银行授信下的或与银行授信相关的、现在欠付或未来可能欠付债权人的任何其他金额(“债务”);及承诺就债务人关于全部或部分债务现在欠付或未来可能欠付的全部金额在其到期应付之时(无论是一经债权人要求即到期、在规定的时间到期、加速到期,还是其他情形下的到期)一经债权人要求立即向债权人支付该等金额

(5)保证期间:债权人在银行授信下向债务人提供的所有提款和融资中最后一笔提款和融资的到期日届满后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资源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两家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100,000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5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为四川卓勤、深圳新嘉拓提供的2022年度总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15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03.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46%。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外(详情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6,559,2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90,903,678股的26.35%。本次质押完成后,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48,281,6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10.6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其办理股票质押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如果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