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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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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2-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3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董事田善斌先生《辞呈》。田善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善斌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田善斌先生的辞职自其《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尽快完成增补董事的相关工作。

公司对田善斌先生担任董事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3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2年7月15日,公司收到董事田善斌先生《辞呈》,田善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职务。

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商社云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决定:1.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汽贸”)与成都西云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云鹏”)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商社云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经营岚图品牌汽车的销售和衍生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商社汽贸以货币出资510万元,持股51%,成都西云鹏以货币出资490万元,持股49%。2.同意新设合资公司投资870万元建设岚图全功能用户中心、空间店、过渡店。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8月3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2号)《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3号)。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9日。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6)。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3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3日

至2022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2《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和议案3表决通过生效的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2022年7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议案4、5为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2号)(附件3)和《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3号)(附件4)。(详见2022年7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8月1日持营业执照(如有)、授权委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也可以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的,需将有关登记手续文件原件邮寄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23-63845365;

电子邮件:cbdsh@e-cbest.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2号)

附件4:《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渝商社[2022]13号)

附件5:候选董事、监事简历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

渝商社〔2022〕12号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朱颖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百货”)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田善斌不再担任重庆百货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4: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

渝商社〔2022〕13号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肖熳华为重庆百货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覃伟不再担任重庆百货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5:

候选董事、监事简历

朱颖 女,研究生学历,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曾任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员工、风险合规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部长,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现任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熳华 女,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任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秘书处民警、办事员、科员,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部长。

现任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3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煦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陈煦江,男,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

曾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

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教育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重庆工商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

兼任力帆股份、渝开发、莱美药业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现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6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煦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3日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3.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并对《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公司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的理念,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7月29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附件1)。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提交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或采取将上述文件原件扫描后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cbdsh@e-cbest.com)送达后再将原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以电子邮件到达公司邮箱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公共事务部(董事办)

收件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3-63845365

邮政编码:400010

电子邮件地址:cbdsh@e-cbest.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文件名标明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煦江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1: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煦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