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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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8号)。

3、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18号),并已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并提交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202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9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预计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土地和环评批复的具体时间,公司正积极加快推进落实,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位于上海,土地和环评批复等事宜的推进相应受到疫情影响;同时,公司及中介机构主要经办人员均处隔离封控状态,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受到疫情影响。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及中介机构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完成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上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审核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及项目组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结合上海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有序推进落实本次募投项目环评等相关事宜,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部分流程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完成相关流程的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综合考虑当前项目审核期限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并经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项目审核期限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当前项目审核期限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项目本身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综合研究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并择机启动再融资事宜。

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