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5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持有其20%股份。
● 本次公司为华泰石油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38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华泰石油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2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告),同意公司为关联方华泰石油向金融机构融资的126,900万元按20%股权比例为华泰石油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38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25,3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石油向其申请的126,900万元授信,按20%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泰石油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均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华泰石油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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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泰石油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4、担保金额:25,38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193.72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321.72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05%、43.63%和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