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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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26,373.51万元人民币担保保证。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99,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609.29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3,496万美元信用证,于2022年7月5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开交银信用证20220715号的《综合授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2年7月18日办理完毕。

2022年5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青开交银综合20220511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0,631,385,417.27元、总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净资产为7,459,155,720.54元、净利润为-38,940,341.61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99,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609.29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