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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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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04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8,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5天(挂钩汇率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5天(挂钩汇率看涨)的产品期限是8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人民币(含7.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了3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7月11日到期,公司已赎回本金30,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2,472,328.77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5天(挂钩汇率看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为银行,不存在用于证券投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形,理财产品未用于质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2年7月18日,公司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了28,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理财产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5天(挂钩汇率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85%-3.05%

(4)理财金额:28,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2022年7月19日

(6)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12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结构性存款,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328,成立日期为1987年3月,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5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9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6.18%。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0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人民币(含7.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5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 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业绩下滑

1.公司2020年5月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幅下滑,202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3亿元和6.15亿元,同比下降 27.74%和47.12%;实现归母净利润 1.65亿元和-2.06亿元,同比下降29.86%和226.90%;实现扣非净利润 0.51 亿元和-2.31 亿元,同比下降76.05%和554.11%。公司业绩下降幅度大幅高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创集团)、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等 3 家上市公司。请公司以量化分析的形式,补充披露上市后业绩下降幅度高于竞争对手的具体原因。

2.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是公司的主要客户,2017-2019 年,公司来自中国中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5.95%、76.96%和75.29%。根据中国中车披露的年度报告,其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和城市轨道车辆等业务总收入 2020、2021 年度分别下降 12.54%和2.96%,存货金额基本保持平稳。但公司 2020、2021 年度营业收入降幅分别为 27.74%和 47.12%,明显高于中国中车相关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及中国中车相关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的主要客户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解释原因;(2)公司 2021年度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并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3.年报披露,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是因为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动车组新造和检修业务相关订单减少所致。此前,高铁动车组车辆配套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公司主要客户中国中车披露的数据,其 2020、2021 年度动车组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16%和 23.74%,但公司同期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的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31.31%和 77.69%,下降幅度明显高于中国中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业务收入和中国中车动车组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的主要产品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并解释原因;(2)公司 2021年度在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业务的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并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4.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轨道交通设备及其延伸产业毛利率为 10.75%,减少20.48个百分点。其中,城轨地铁车辆配套产品在营业收入增长13.95%的情况下,毛利率减少 24.78 个百分点至 -14.82%,造成大额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各因素影响, 结合数据充分说明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2)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结合目前的原材料价格、运杂费成本等因素,分析预计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

5.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发生销售费用 3.47 亿元,同比增长 6.23%;管理费用1.4亿元,同比增长14.41%。同期,公司可比竞争对手的同类费用普遍下降或持平。请公司补充披露在业绩大幅下滑且降幅明显高于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上述费用依然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7.38%,高于去年的3.46%,且账龄明显增长;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88%,高于去年的 0.01%;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 9.19%,高于去年的4.58%;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6.97%,高于去年的5.9%。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均明显提高的原因;(2)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3)结合各类应收款项的账龄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提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其他财务情况

7.年报披露,2020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金额为4.17亿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金额为 0.11 亿元,表明公司存在对子公司的大额预付款,该金额亦明显高于以前年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母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的大额预付款项的具体用途及使用对象,并解释该金额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的原因;(2)资产负债表日后上述预付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2021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7.77 亿元,相比 2020 年末增加约 0.95 亿元。其中,2021年末发出商品的账面余额为4.27亿元,相比 2020年末增加约1.09 亿元,是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此外,公司2021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518.84 万元,相比2020年末的432.49万元亦有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1年末发出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2)资产负债表日后上述发出商品的具体使用情况;(3)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3)发表意见。

三、关于信息披露

9. 年报披露,受疫情影响,国内外运费及出口杂费大幅上升,导致营业成本增长较多。但在成本分析表中,未能体现运费及出口杂费的影响。请公司自查该部分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补充披露。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88%,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8.12%,与对应坏账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自查该部分披露的准确性,并进行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第一时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协调。由于《问询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需进一步核对,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