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8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收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的通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对公司预重整,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该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经现场评审,选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的管理人。
2021年12月21日,为完善投资人招募程序,顺利推进尤夫股份预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目前已履行报名手续的投资人分别为2021年11月23日与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畅控股有限公司、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2022年1月21日与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4名投资人均已向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
为确定合适的重整投资人,以更好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在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和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制定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交方案及投标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十点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追加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
二、评审要求
本次评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评审环节分为两轮,第一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第二轮由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遴选出中选投资人。
第一轮评审:评审委员会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判,包括主体资格、偿债资金、经营方案、职工安置及其他有利于公司重整成功的措施,由评审委员会各评委进行打分。根据各评委打分,计算出各意向投资人的平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第二轮评审:入选第二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对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进行进一步阐述和解释,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沟通情况投票,得票最高者为中选投资人。
三、后续流程
1、追加保证金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之前支付的报名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与尤夫股份、管理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成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尤夫股份、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尽快制作尤夫股份重整方案,根据重整进展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