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
● 公司与变更后实施主体未来氢谷之间将通过增资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截止2021年7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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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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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额度不超过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增资进度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分阶段进行。
(二)未来氢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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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氢谷设立于2019年,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系公司用以组建自主研发测试平台的重要主体。截至公告日,未来氢谷已就“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履行了发改备案工作并已取得相应环评批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未来氢谷,并将项目实施地点由张家口市调整为北京市,系出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研发布局的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各研发模块聚合优势及地缘优势,加快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并强化与北京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
公司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未来氢谷、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F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事项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和资源合理布局做出的必要调整,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