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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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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2,062.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8,522.83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22,880.35万元,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共计9,035.31万元,实际结余6,607.17万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星宇股份于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36,505,2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09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82.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含税)共计22,954,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77,045,982.88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星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6年8月24日,星宇股份、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2,062.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8,522.83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22,880.35万元,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共计9,035.31万元,实际结余6,607.17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2,06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2,632.5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7,952.43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22,880.35万元,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共计8,464.91万元。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强化管控各个环节费用,合理降低实施成本。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有效的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结余金额同时包括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及部分项目尾款共计9,035.31万元。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及项目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条件时将以公司流动资金予以支付。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款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六、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星宇股份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星宇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星宇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

产业园电子工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 新项目名称: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 新项目投资总金额:75,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3,788.49万元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号),星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9,395,283.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90,604,717.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

因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1年8月3日起,“星宇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为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5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11.51万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为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不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和相关利息收入将全部用于“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建设,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788.49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6.09%。

变更前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为原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于2020年6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常新行审内备[2020]323号),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该项目工程建设基建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为57,700.3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4,5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该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8.78%,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54年。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为711.51万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3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原项目尚未正式开始建设,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主要为设计费和前期准备费用。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用于车灯 LED 模组及其他电子模组生产和检测,主要为扩大车灯电子生产规模,满足客户订单数量的增长,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更加集约、节约的实施长期资产投资,公司拟通过提升现有电子工厂生产效率以及在现有厂房条件下优化生产布局、适度增加电子产线等方式来满足不断提升的车灯电子需求。因此,现有厂房已满足后续客户订单需求,暂不新建电子工厂。

汽车车灯也从最初单纯的照明功能逐步扩展到造型、感知和交互功能。由于汽车的动力变化,前部进气格栅功能随之取消,发光格栅灯、星环灯、交互灯等新型车灯应运而生,汽车整个前部区域都可以实现发光效果。未来汽车前部车灯造型向贯穿式和整体式方向发展的趋势明显,产品功能大幅提升。通过市场调研和客户信息收集,头部新势力公司、主流自主品牌公司、豪华品牌汽车公司等都将贯穿式前部车灯作为整车的亮点,预计市场前景广阔。发光格栅灯、星环灯、交互灯等车灯相关技术不属于新能源汽车专属,与常规LED车灯光源相同,差别在于部分可实现动态及律动效果。

公司判断贯穿式前部车灯将具有良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市场,因此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建设内容为贯穿式前部车灯工厂,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709号。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2)项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709号,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园区内,不涉及新增土地

(3)实施主体: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5年

(5)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生产钢结构两层联合厂房1座,建筑面积33,959.00平方米。

(6)建设规模: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动汽车领域贯穿式整体前部车灯,包括星环灯、格栅灯两类产品,均采用LED车模组光源,项目实施完成后可形成年新增各类规格车用星环灯、格栅灯100万只生产能力,其中:星环灯50万只、格栅灯50万只。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75,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1,191.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808.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3,788.49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项目效益

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为180,000.00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22,515.50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9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56年(含建设期5年)。

(四)项目可行性

“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动汽车领域贯穿式整体前部车灯,包括星环灯、格栅灯两类产品,均采用LED车模组光源。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整车制造企业客户资源,在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工装制造、生产、检测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趋势加速,汽车整个前部区域都可以实现发光效果。未来汽车前部车灯造型向贯穿式和整体式方向发展的趋势明显,贯穿式和整体式前部灯具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风险提示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动情况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此外,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的投资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中,可能存在无法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复的风险。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已由专业机构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办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后债券已全部赎回,不涉及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星宇股份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星宇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星宇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2)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8月4日上午8:00 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高鹏、张兮吾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邮箱:zhangxiwu@xyl.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2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8,522.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