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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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2-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非融资类保函及其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期限及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中钢设备将上述邯郸银行授信的期限延长为三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由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同步延长。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邯郸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3亿元的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3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91,33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1.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与邯郸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